专家解读14部门关于大学生就业新政策
由中组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14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业内专家指出,此举显示出中国政府把大学生就业真正纳入了劳动力市场体系的宏观调控中,它使目前正在推行的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得到完善。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指出:“大学生就业问题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上最严峻的问题”。他认为,虽然“民工荒”在不时侵扰着部分地区,但那毕竟是通过提高工资等手段就可以解决的。但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却综合了当前就业、教育等领域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解决起来要棘手得多。据媒体报道,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413万人,毕业人数比去年多70多万。
此次《通知》中首次明确提出,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张车伟分析,把大学生纳入到失业保险范围内,对于没有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大学生来说,毕业后能够享受失业保险,这与长期以来社会保障建设的成果紧密相关。据了解,过去我国领取失业保险的群体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近两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遗留的历史问题逐步缓解,失业保险基金有所盈余,因此才能在整体经济持续发展、财政余力增强的情况下惠及更多的就业困难群体。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要求,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对此,张车伟指出,几年来一些地方已经陆续提及“拆除户籍障碍”,此次政策再次强调它的重要性,体现了对这一问题的指导性原则。但究竟如何使指导意见真正落实到位,还需要相关部门和各地进一步出台具体措施。
另外,《通知》强调,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适当控制高等学校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对此,有学者认为,针对劳动力市场的现状,目前除了控制高校招生规模外,还应当在招生计划和劳动力市场监测之间建立一个固定的沟通机制,以解决大学生能力和培养方向与劳动力市场之间存在的差异。而目前招生仍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未能及时跟上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改善劳动力市场的结构矛盾,应当在招生计划的制定环节就有所体现。
去年年底以来,我国政府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及一系列配套文件。观察家指出,与过去相比,这一阶段在提出继续作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同时,明确指出要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这意味着政府在劳动力市场政策方面开始顾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体的问题,使就业政策向社会公正所要求的“普惠制”迈出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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