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凌晨3时,房山区史家营乡莲花庵第六煤矿发生塌冒事故,5名被困井下正在进行维修作业的工人在82小时后被救出,但均被证实已经死亡。事隔15天后的6月2日,房山区大安山西苑村兴苑煤矿又发生塌冒事故,致使3名正在进行非法开采的工人死亡。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调查,目前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刑事拘留的两煤矿的主要负责人,今天将被房山区检察院批捕。
5月18日凌晨3时,位于房山区史家营乡的莲花庵第六煤矿1006水平南一巷斜坡79米处发生塌冒事故,正在井下进行维修工作的刘敏、徐呈利、代广臣(河北隆化人)和王永贵、吴子祥(河北围场人)被困。事故发生后9个小时,煤矿才将情况上报乡政府。随后房山区政府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市政府和市安监局。经过救援小组82小时的连续奋战,5名矿工被救出但均已死亡。经调查,事故的发生是因为该矿矿主任正富和副矿主陈德平(均为房山区史家营乡莲花庵村人)在未制定井巷维护制度和没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及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情况下,强令矿工维修作业所致,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5月25日,两人被刑事拘留。
6月2日凌晨3点,房山区大安山西苑村兴苑煤矿1112采区发生塌冒事故。该煤矿2005年早已关闭。此次事故的救援工作共有800余人参与。在经过15小时的努力后,还是没能挽留住在井下进行非法开采的邹银等3人的生命。经调查,该矿负责人董立政、董立富和谭得成(均为房山区史家营乡金鸡台村人)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强令工人于3月份开始多次违章冒险非法开采煤炭资源。事故发生后,非法盗采矿点的组织者隐瞒不报,并组织非法务工者自救。排查组的公安人员多次询问,该组织者均称没有发生事故,恶意欺骗排查人员。6月4日,3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今天,房山区检察院将对“5·18”矿难和“6·2”矿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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