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关于全国土地出让金的重新分配方案估计将在今年9~10月出台。
自从5月29日国务院转发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之后,相关部委加速了分配方案的协商过程。
上述接近决策层的人士表示,目前,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都已上报了各自的分配方案。
国土资源部的意向是建议把土地出让金和征地支出纳入政府的特别预算,进行专项管理;在此基础上,在中央、省、市、县分别建立“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基金”,并规范各级土地收益基金的支出方向。在该方案中,将从纯收益中拿出10%左右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分享,而对剩下的90%,国土资源部也进行了量化安排以更好地保障资金流向农业土地开发。
而财政部随后提出的设想是把全国土地出让收益金纳入常规预算,纳入财政的大盘子中;同时倾向于建议拿出全国土地出让总价款的约40%纳入下一年度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规定不得作为政府当期收入安排使用;剩下的约60%用于当年的土地出让成本和地方各种建设,由地方政府自己决定。
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表示,此事“目前进展情况并不是很好,各地的进展情况也并不一致。”
两部门的方案不统一。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王小映博士看来,主要是部门角度不一样,国土资源部是从政策角度来考虑,财政部的角度是如何把钱收好、管好、支出好。
自从1993年底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土地出让金全部划归地方政府,成为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中央不再分享。
而地方政府从此将土地出让收益作为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有的比例甚至高达60%以上,遂有“第二财政”之称。
2005年的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全国土地出让价款共5505.15亿元。但对于扣除各种费用和成本之后的土地收入纯收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都不清楚。地方政府如何将资金分配和安排,至今混沌不清。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如果地方把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能够统一安排,用于自身建设,用于一些正确的投资方向,比如对农业的投资建设,这些都很正常。“但是,事实上,这些收入没有纳入预算,而且还常常会被证券化,就是因为有收益而被拿去抵押贷款了。”
这位负责人透露,财政部正在考虑解决这个事情,但“在操作中存在着很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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