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全线建成的时候,有不少人对作为工程副产品的电力的适用范围存在疑问。坝区经济能否获得第一手补助?三峡电与直供电还有多大的距离?随着三峡电力的初始运转,这些问题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大坝建成,最先受益的当是坝区经济,因为就近的大坝派生资源可以直接作用于当地农田灌溉、工业用电、居民用电等领域,三峡电力的综合效应可以得到很好的发挥。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并不如此。三峡大坝所在地湖北宜昌坐享丰富的电力资源,却仍然要准备修建大型的火电厂,以解决电力资源的不足。守着世界上最大的无污染电厂,却还从其他地方调用电力资源。真可谓一大怪事。
电厂服务于所在地,往往涉及经济学领域的一个问题,即电力商品直供。打破目前电力领域的垄断格局,让市场在配置电力资源中发挥基础作用,既是电力直供的目的,也是瓶颈。每一个需要改革的领域都存在一个难以突破的问题层面,利益集团常常是延缓改革步伐的最大阻碍。电力是高度垄断行业,甚至这种垄断比通信行业会招致更多不满,因为它是一种民生资源和基础工业资源,国家、地方政府和电力公司不让市场参与其中,消费者的情绪会翻起波澜。
目前,一些大型的发电站,无论污染与否,都是采取电网公司包销的营运方式,三峡电也不例外。电网公司对于三峡电的销售范围规定的很明确,70%的电量输往华东、广东电网,30%送到华中电网。对于三峡坝区所在地用电问题,他们提出建议,“从其他地方给宜昌解决部分优惠电价,不使用三峡电”,而三峡电的平均上网电价也才0.25元/千瓦时。这一个平均价远销外地,就可以从电力商品差价中赚取巨额利润,这明显是为自己的利益服务,绝非什么惠民举措。
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总经济师胡兆光为三峡电不直供作出如下辩解。如果把电力看作是一种商品,那么偏远地方的群众和城市居民,就可能用不上电,这是不行的。首先,他以“如果把电力看作是一种商品”为假设前提就已经错了,电力不是商品还能是什么。再者,他把无论电力是否直供,国家和政府都有保障居民和偏远地区的用电的义务视作非必然性了,也就是说电力被垄断控制,居民用电就不会出现问题,电力一进入市场,就要出现问题。这无疑是为垄断商品的逐利本性辩护的荒谬逻辑。
从国电门户网站上得知,2005年,国电售电量14646亿千瓦时,主营业务收入7214亿元,利税604亿元,利润总额144亿元。公司2004年收入位列2005年《财富》杂志公布的全球企业500强第40位。作为一家国有控股企业,如果没有电力销售的巨额利润,恐怕难以跻身全球企业500强。三峡电力建成,无疑又会增加国电收入,提升其名次。由此看来,宜昌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享用直供电进行了5年的不懈努力,而至今扑朔迷离就毫不奇怪了。
三峡电厂相关人员指出,“十一五”时期,我们对三峡电能的消纳是放心的,在国家发改委组织下,目前3600亿度电量已经‘预订’了。更有甚者,三峡公司特别指出,三峡工程首先是一项水利工程,起到防洪等方面的作用,然后才是发电。如果这是以正视听,那就太小看民众的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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