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明在潜逃过程中,先后办理了三个假身份证
周小明整容前后
周小明在潜逃过程中,先后办理了三个假身份证(左图)。而且,还进行了近视矫正、隆鼻、改换口形、横眉切开等整容手术。但最终还是被侦查人员查找到了蛛丝马迹,将其抓获归案。
从大学校园到监狱里的工地,做过整容手术的潜逃犯周小明一直认为,“最危险的地方是最安全的”。但是,他忘了一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03年7月30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对建国以来最大的贩卖、运输、制造咖啡因毒品案件提起公诉。1992年底至2002年4月间,被告人周小明、史丙中等34人贩卖、运输、制造咖啡因毒品103.85吨,法院审理后判处史丙中等4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8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2人被判处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唯有幕后指使部下贩毒38吨之多的同济药业原董事长周小明逃遁。在此后3年多的时间里,周小明一直销声匿迹,成为本案最大的遗憾和悬念。
案发后,藏到了大学校园里
时间拉回到2002年4月。当同济药业董事长周小明获知警方查办贩卖咖啡因的消息后,立即藏了起来。其公司在武汉博物馆大院内的办公室随即被警方查封,周小明偷偷打电话给公司人员:“你们好自为之吧!对不起大家了!”
周小明陷入极度恐慌之中,他决定马上逃离武汉。周小明显然是个细心的人,他急忙跑到大街上,找到了办假证件的人:“给你300元钱,以最快的速度给我办一个假证。”为了图吉利,他起了个假名叫叶恒祥。此后,周小明一直蛰伏在宾馆酒店。
案件在全国一些媒体报道后轰动一时。周小明感觉住在宾馆里不安全,就从宾馆搬到武汉某学院教师宿舍中。在大学里住着他感觉安全多了。
其间,周小明通过媒体和网络紧密关注着案情进展。每天,他都到报摊买回一堆报纸,并到网吧搜寻相关信息。同时,买回了大量法律方面的书,研究对涉毒案件的处罚。
“最危险的地方是最安全的”
过了半年时间,周小明感到总这么下去不是办法,他开始关注美容信息,一条“整容手术后丑女变靓妹、夫妻不相识”的报道使他产生了整容的念头。一直戴着眼镜的他,第一个手术就是摘掉眼镜。主意定了后,他到某医院做了近视眼矫正手术。因为手术需要身份证,他又办了一个叫“沈一中”的假身份证。
近视矫正手术很成功,周小明决定再把又短又粗的两道横眉切开,使眉毛变得细而弯长。这个手术后,他又先后做了隆鼻,改换了口形。周小明“改头换面”后,决定重新开始新生活。
此后,周小明每天在操场读书、锻炼身体,在学校的食堂吃饭。由于他长相文静,看上去还真像个研究生,一直没有引起大家的怀疑。
随着时间的推移,周小明感到危险越来越小了,手中的钱也不多了,便想出去找一份工作。他从报纸上看到湖北某药厂搞工程招人,药厂设在监狱内。这让周小明眼睛一亮:“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在那里工作,是最好的藏身之所。
周小明做房地产工程很内行,药业也很熟悉,他马上又办了个“刘健”的假身份证前去应聘。招聘单位见周小明谈吐不凡,对工程轻车熟路,决定以每月3500元的高薪聘用他。
近百个线索被一一排除
其实,早在2002年6月哈铁公安局一个6人追捕小组就进入武汉,开展秘密摸排工作。
追捕小组分析,以周小明的身份,他轻易不会到社会底层去藏匿,易容改变身份、异地藏匿的可能性较大。追捕小组将侦查范围放到了能做美容业务的大小医院和美容场所上。
2003年,追捕组在武汉市一家医院了解到,曾有一男子做过切眉手术:“他原来是粗眉,经过手术后变为细眉。鼻子、口形也有了改变。”主刀医生介绍的此人的面貌特征与周小明相似。侦查员将周小明的照片拿出来后,医生当场认定就是这个人。侦查员们不禁欣喜若狂。
但是,调出医疗档案后,侦查员失望了。因为,虽然获得了周小明的直接线索,但他整容后已经改头换面,且办了名为“沈一中”的假身份证,警方的通缉手段很难发挥作用,追捕组再次陷入困境。
追捕组经连续三天反复调查,终于从医生那儿获得重要线索:周小明在一次换药时,露出了一个某大学的食堂饭卡。大家分析认为,周小明很可能住在校园里!追捕组随即将校园及周边作为重点,并印发了简易“通缉卡”,上面印有周小明整容后的照片、假身份证姓名,后边是警方的联系电话号码。
通缉卡一发出,追捕组先后接到了近百个电话。但是,线索都一一被排除,电话从热线渐渐变冷。
“正义”打来举报电话
2005年1月26日,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从武汉打来的一个长途电话:“你们要找的周小明就在武汉市。你们来吧,我可以和你们直接面谈。我叫正义,你们到武汉后打这个电话,我只等你们3天。”对方随即挂断了电话。
当晚,8名侦查员乘末班飞机赶赴武汉,与追捕组会合。次日一早,侦查员拨通了举报人的电话。没有想到,举报人改变了主意,不想再露面:“我只能告诉你,他在武汉市某监狱”
根据这条重要线索,办案人员迅速了解得知,有一家医药公司建制药厂房,厂址就选在监狱内的空地上。被举报的男子是药厂公开招聘的工程师,名叫刘健,负责一期工程的土木建筑施工。办案组没有贸然行动,决定作进一步侦查。
监狱正门前视线宽阔,没有可供潜伏的场所,侦查员张有维等人只好拎着一筐槟榔,化装成小商贩蹲在广场上。
次日10时,侦查员突然发现监狱内走出一名男子,体貌很像周小明。男子到街口后,就打了一辆出租车疾驶而去,两名侦查员急忙记下出租车号码,随即打了两辆出租车一前一后跟随。
目标在市区内转了一圈,停在了一家餐馆前,那名男子上了二楼的3号包厢。办案组迅速集结警力,研究了巧妙的抓捕方案。
11时许,一名侦查员穿上了服务生的衣服,端茶进了3号包厢,此时几个男子正在谈话。侦查员凑到那名男子面前时,果然发现该人的眉宇处有依稀可见的疤痕。按照预定,侦查员“碰”掉茶杯发出了信号,门外的侦查员涌入,将男子围困在藤椅上。
该男子显得很平静,语调缓慢地说:“我就是周小明,你们立功了。”
被抓后,仍自称“清白”
在武汉开往哈尔滨的火车上,周小明“谈笑风生”:“你们抓我时,我进屋前后没有任何察觉。我扭头一看,突然发现你们的神色不对头,意识到是警察来了。”
“我会全力配合的!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侦查不完,不要紧,把我取保候审继续侦查。你们不侦查,我还要求侦查呢,这样可以还我的清白。”
2005年9月9日,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周小明指使手下武汉同济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长李绿荷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大量非法购买和销售咖啡因20次,数量共计39350公斤,而且,全部倒卖给贩毒分子,非法营业额达200余万元,单位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为自己的罪行辩护准备了3年时间的周小明,在法庭上侃侃而谈。其高薪聘请的律师也为他尽力开脱责任,庭审进行得异常艰难。
2006年4月25日,经过四次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宣判:被告人周小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