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复杂的防汛抗旱形势和近期南方发生的洪涝、台风、干旱等灾害,今年以来,国家防总已商财政部安排9.71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各地防汛抗旱工作,其中安排汛前度汛应急项目5亿元,特大防汛补助费1.76亿元,特大抗旱补助费2.95亿元。
据中国水利部消息,为切实做好2006年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国家防总日前向社会通报了全国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和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国家防总要求,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按照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迅速上岗到位,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防洪安全。通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逐级落实江河、水库、蓄滞洪区、城市的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防汛纪律,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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