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十五日电 香港广播事务管理局今日宣布,由于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商台)的“架势堂”节目违反《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的规定,决定向商台施加罚款十四万港元。
此外,由于事态严重及公众对该节目广为关注,广管局首次引用《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第391章)第25A条,指示商台就有关事件在电台广播中发表道歉声明。该声明将由商
台一位高层管理人员作出,并于黄金时间内在商台的三条频道内播放一次。
为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广管局指示商台,在广管局作出最终判决后的三个月内,提交一份有关商台所采取补救措施的进度报告,并令广管局信纳。广管局会仔细审阅该份报告,以确保商台日后对其节目采取更积极及严谨的监察机制。
广管局至今共接获一百八十九宗涉及该节目在网上举办的“我最想非礼的香港女艺人”选举的投诉。该节目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午夜十二时至凌晨二时在商业电台第二台播出。广管局在详细审议有关节目的内容后,裁定投诉成立。
广管局认为,该节目违反广管局电台节目守则的规定。在作出裁决时,广管局考虑到相关节目主持人有丰富的主持节目经验,因此他们在有关节目内宣传所举办的选举,并非一时疏忽。广管局认为,非礼涉及性暴力,属于刑事罪行,因此节目主持人呼吁听众投票选出他们最想非礼女艺人的言论品味低劣。
“此外,主持人以轻率态度处理此事,给听众一种错觉以为非礼行为微不足道,是可以作为开玩笑的话题。他们以轻浮及不顾他人的态度来处理此一不当甚至是刑事罪行的行为,实在是对女性的一种蔑视和侮辱。该节目同时给听众错误的印象,以为意图非礼女性是可以接受的行为。”
商台表示,接受广管局的裁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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