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7日电(记者李丽)日前,记者在公安部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0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犯罪案件2529起,共立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件564起。
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表示,虽然立案数、破案数和打击处理人员数量都逐年上升,但“这个统计数据并不能真实反映近年来我国商业贿赂犯罪的客观情况。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商业贿赂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潜规则’是不争的事实。目前,商业贿赂犯罪形势十分严峻,公安机关查办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
针对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数量相对较少的问题,郑少东指出,刑法的相关规定相对滞后、移送渠道不畅;执法部门在犯罪主体的认定、案件的管辖、追诉标准、证据要求等方面认识不同,都是造成打击不力的原因。而且,这类犯罪行为隐蔽性强、手段复杂多样,侦办工作难度也比较大。
据悉,此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领域和行业。郑少东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线索和大要案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解决案源不足、渠道不畅的问题,迅速掀起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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