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民主与法制时报》披露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伪造案卷”一事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对此事非常重视,并作出派员调查的重要批示。
最高人民法院已派出专门调查小组。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调查小组会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组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工作。
下文为《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原文:
黑龙江海伦法院伪造案卷凑数向农民转嫁诉讼费
为完成法院规定的结案数,基层法庭在没有正式受案的情况下,自交诉讼费,凑人名,自按手印,伪造案卷凑数。这是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内部的“做卷”秘密。知情者说,“一本卷半个小时就做出来了”。
海伦法院开始“做卷”的当年,就被绥化中院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法院”称号。而“做卷”带来的直接危害,则是加剧了农村法庭的高收费。
“我们把这个称为‘做卷’,一说做卷,法院内部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在法院工作了18年的老法官毛书铭,向记者披露了长期暗藏于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内部的“做卷”秘密:为完成法院规定的案件数,基层法庭在没有正式受案过程情况下,自交诉讼费,凑人名,自按手印,伪造案卷凑数。
毛书铭说,从2002年至今,在没有足够案源、正常案件无法达标的情况下,多数派出法庭采用这种“做卷”方式完成任务。“做卷”的数量最高时能超过千件,而近两年来每年也超过百件。
任务下到各法庭
“做卷”始创于2002年。
当年年初的海伦市法院全院工作会议上,院长姜立波布置了一项特别任务:要求各法庭在正常案件基础上,年底前须完成100件民事案件和60件执行案件。接到任务的包括法院民、刑等法庭和分布于下辖23个乡镇的7个基层法庭。
海伦市是个县级市,辖区内80%是农村人口,经济欠发达,发案率较低。此前,全市每年审理的案件数也就一千多起。2002年每个法庭一下子增加160件案子,也就意味着,全院当年一共要多出1000多件的办案任务。
多位法官告诉记者,院里之所以下达这样的任务,一方面是为了工作成绩,更主要的原因,是考虑到保证编制的需要。“案件数上来了,才能增编,保证人员,不然上面得撤编、合编。”
接受记者采访时,姜立波院长默认了这一说法。但他反复强调,这并不是向法庭下指标,只是根据实际情况传达的工作任务。法庭能完成最好,完成不了也没关系。他认为,“一个法庭多完成160件案子,不是什么难事,案源肯定够,就是工作效率的问题。”
不过,一些庭长的看法则有所不同。“下任务要考虑有没有这么多案源,当时7个法庭每年正常办案的数量都不超过200件,到哪里去弄这么多案子?这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说到这里,某法庭庭长的语气颇无奈。
那么是不是真的“完成不了也没关系”,多数庭长也是另有理解:“领导下的命令,你不做不达标,年度考核评模晋级没你的事,谁敢不完成?那就是死命令,有意见你敢说吗?不做收拾你。”
压力之下,2002年底,布置到各法庭的160件案子任务,多数圆满完成,全院审理案件总数一下比前一年增加一倍多,达到了3000多起,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当年被绥化中院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法院”称号。
海伦法院“做卷”内幕
这一任务延续到2003年,同样取得积极效果,法院完成案件数稳步上升。到了2004年,黑龙江全省取消农业税,农村的清欠案件大大减少。在此情况下,海伦市法院下达任务改为一年各法庭需“审理完成200起案件”,而60件执行案的任务仍然不变。
对此要求,姜院长的解释是,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基层法庭如果一年案件数不足200件的,要进行撤并。他为了把这个精神传达下去,要求下属法庭“要多办案,快办案,以缓解法院经费紧张的局面”。
于是,“200件的案件任务”延续到今年,成为海伦市法院各法庭一年固定不变的工作目标。记者了解到,这两年来,除了东边景法庭2005年未完成任务外,其他法庭都超额完成了案件数。
三等功的背后
2006年6月1日,海伦市伦河镇伦河人民法庭档案室。
一份“2002年立案登记簿”展现在记者面前,编号从“131”到“230”,加起来正好是100件。在一大摞民事案件立案登记簿中,这本立案登记簿十分显眼,登记簿上显示的信息颇有一些规律:
案件原告一律为某某村村委会,而被告的名字都是该村的农民,一个村被告少则十几,多则30个;案子的诉讼标的清一色不超过1000元,立案时间集中在10月到12月,结案方式多数为“调解”。
“里面的案子基本是‘做卷’,都是当年年底到各村去,由村委会整理一份村民名单,注明欠村里农业税多少多少,然后用现成的诉状,让村委会盖上章,回来统一做卷,手印有的书记员摁,有的审判员就给摁上了。”
时任伦河法庭庭长的毛书铭说,登记簿上的100件民事案件,少数几个是真实的案件,有完备的受理过程,其他的案卷,都是做出来的。为了使“做卷”与正常案件有所区别,编号从131开始专门单立一簿,之前的1到130号案件为当年法院正常审理的案件。要辨识真卷和假卷,非常简单。
“这样的卷非常好看,都是一个模子下来的,一个诉状、涉案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内容都是一样,只是名字不一样,做得非常整齐,一本卷半个小时就做出来了。”
毛书铭透露,这100件民事案和正常案件一起,当年年底全部上交到海伦市法院统一归档。交卷时法庭自己垫付了每件50元钱的诉讼费。所以案件标的都不超过1000元,因为超过1000,诉讼费就要增加了,法庭垫付的也要相应增加。
为了核实毛书铭的说法,记者从案卷编号为131到230的立案信息中,随机抽出一名被告为西伦村村民“马福”的名字,案由登记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记者在西伦村,顺利找到了马福其人,但是问到2002年的清欠官司时,他一脸茫然。马福表示,自己是村里的组长,当年农业税都是带头交的,并不知道自己曾被告上过法庭,更没有见过应诉通知、撤诉、调解等法律文书。
为此,记者又找到正在建房工地上的西伦村村长甄士久,向他打听此事。一听说是清欠,他马上反应过来,表示当时正式起诉的也就是象征性的一两户。因为如果按人名交诉讼费,他们没有那么多钱。但是为了配合法庭办案,村委会给提供了所有清欠户的名单,村里的一些领导干部也当作人头凑了上去。
法庭拿到名单,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按照法律程序,一项项做出案卷内容。伦河镇沿伦村农民胡佩福经历过“做卷”的紧张时刻。一天夜里,他被伦河法庭叫去帮忙摁手印。法庭的书记员说,要赶着把案卷都做出来。
通过这种方式,伦河法庭在一个月时间内,高效完成了上级指定的100件民事案件,在12月底交齐了案卷数。由于2002年完成任务积极,伦河法庭当年被授予三等功。
“心里也明白这个三等功是怎么得来的。”毛书铭自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