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随着一阵尖锐的刹车声,一辆失控的无牌猎豹车冲向马路边的夜宵摊,碾碎三张桌子后,撞上数名村民,造成3人死亡、10人受伤。湘潭民警驾驶“警车”撞人事件引起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该厅成立了调查组跟踪督察。前日,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建农向社会通报了案件情况。目前,肇事警察贺浩波已被依法逮捕。
据调查,肇事的无牌猎豹车系湘潭市电业局安保部车辆。因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涉电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电业局办公,该车成为办案交通工具,但未上警牌。电业局安保部门在2006年4月擅自将该车喷涂为警车外观,安装了警灯、警报器。湘潭市公安局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省公安厅要求交警部门通过“三严格一加强”来规范警车管理。一是要严格警用车辆上牌环节的监督和审批,凡是违规弄虚作假为非公安机关车辆呈报上警牌的,除追究有关审批人责任外,还要全省通报,责令有关公安机关收回警牌。二要严格警漆、警灯警报器的管理,对违规喷涂、安装的,要追究经办人责任。三要严格驾驶警用车辆人员的教育管理与资格审查。从今年开始对警车驾驶人实施年度资格审查制度,每年审查一次。对开警车耍特权、抖威风、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驾驶人要定为不合格,取消准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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