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农村,重在改造,而不是另起炉灶。的确需要建一些公共设施,也不能“摊大饼”、“铺摊子”,而要充分挖掘现有的土地潜力,合理规划,精心设计,珍惜土地,珍惜人力财力,力求节俭务实。如何用科学发展观统帅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重大课题,一定要认真研究,落在实处。——编者
“空心村”现象要引起重视“空心村”现象是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据我们对湖北省首批小康市之一的宜城市的调查,“空心村”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认知有误增加建房随意性。一些农民觉得“土地是我的,怎么建我说了算”。无论庭园菜地、自留地,还是承包田,想在哪儿建就在哪儿建。农民建新房不拆旧房的比例高达40%。
公用设施缺乏促成农民外迁。由于不少道路没有硬化,很多岗地村庄道路“晴天一把刀,雨天一团糟”,平原村庄则是“晴天走路满身灰,雨天走路半身泥”。由于大部分村庄没有地下排水设施,雨水全靠地表自然排水,使得村内老房无法排涝,生活十分不便,只好搬到村外住。
“挪窝”不“腾笼”造成农民多占地。由于经济发展,农民外迁后空出的房屋、宅基地,又无人继承或回收。某镇一个自然村5年前有381人,随着农民外出打工或移居市区、小城镇,如今实际只居住着78人。
规划管理滞后造成农民盲目建设。市级政府侧重于抓城市建设,乡镇侧重于抓集镇建设,村庄建设实际上只有靠村民委员会来管。而绝大部分行政村,既无钱,又无技术人员,无力管理。有的农民说村庄建设是“市里不愿管,镇里无力管,村里无人管”。
相关法规不完善影响管理效能。对农村宅基地的合理流转,缺少制度规定和政策指导;对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抛荒也无相关法律条文来限制;对处罚多占、超占、乱占土地,如何制定有偿使用标准等尚缺乏可操作的法律依据。
整治“空心村”,当务之急必须规范宅基地占用标准,开展对宅基地占用情况的大清查,对多占宅基地者全部收回由集体管理。其次,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其三,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对新批建农居按规定签订拆旧协议,以便按规划实施旧村改造;对无证用地、多占地、占好地的,可以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促使其尽快退出土地,对违反规划的乱批乱建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湖北省宜城市建设局杨明生徐小玲
建设新农村要依法用地
当前,要避免在新农村建设中违法违规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
一方面,要科学规划建设用地。农民翻建、新建住房,要利用原来的宅基地或向中心村、集镇区集中;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尽量在村庄、集镇用地内部进行;道路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应立足于改造、扩建原有设施,减少对耕地等农用地的占用。
另一方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项目的预审和全程监督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公开新农村建设用地公开制度,公开用地计划,公开用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行为。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责任追究、定期检查、举报电话受理及重大问题报告监督制度。通过对新农村建设用地行为的监督,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保护基本农田,支持新农村建设。
湖南省澧县人大办公室胡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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