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湖州市委书记徐福宁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徐福宁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在法定10日期限内,徐福宁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现已正式生效。(6月25日北方网)
徐案并无特别抢眼之处,可徐福宁反思中的忏言却颇引人深思。他这样说道:自己犯罪的原因,是“见事不见人、见人不见己、见己不见拙”,即忽视了自身的政治责任,要求是给别人提,课是讲给别人听,教训是让别人汲取,都是“枪口对外”,看不到自身的缺点、弱点和毛病。
客观地讲,徐富宁的这份忏悔应是此时内心情感的真实流露。尤其是他的“枪口对外”论,不但反映出了其长期置身于监督之外的堕落轨迹,也说出了腐败分子所共有的腐败本性。那就是“马列主义著作只对别人,不对自己”,反腐理论是讲给别人听,自己可以游离之外。正是这种“对外”思想,使多少贪官在“枪口”下倒下?
“反腐倡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坚决惩治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贪污贿赂、弄权渎职、敲诈勒索、以权谋私等不法行为!”安微阜阳市肖作新在当上市长后,就这样慷慨激昂地“宣誓”。可就在当天晚上,“疾恶如仇”的肖市长却笑纳了祝贺他荣升的40多个红包,总金额近100万元。
“元旦、春节快到了,作为领导干部要廉政,不能收礼,不能收红包,我们要以身作则……”。当广西横县原县委书记汪湜波在台上“义正严词”地作着廉政报告时,因其受贿数百万元之巨而奉命前来“带”他的执法人员正在台下看着其丑陋的表演。
“保安吗?把这个行贿人给我赶出去!”这是原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的精彩演技。待东窗事发时,其贪污受贿总额多达1300万元,原是彻头彻尾的腐败“大锷”。
无须再一一例举了。不管是腐败分子“变脸”也好、“障眼”也好、“作秀”也好,那就是在权欲、利欲极度膨胀之时,往往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凌驾于法律之上,游离于监督之外,其结果应证了那句“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可以说,当一个人大权在握时,很容易犯“枪口对外”的错误。因而,强化对官员的权力监督,乃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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