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情况看,廉租房还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保障作用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可以用“冰火两重天”来形容:商品房建设如火如荼,价格更像一匹脱缰“野马”,狂奔不止,而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市场,却是一片冷静,或者“只打雷不下雨”。
中国的商品房发展迅速,但廉租房却发展缓慢。浙江温州的高档商品房楼盘。(谭进)
4月初,建设部公布的一条消息,从某个侧面再一次有力佐证了这种状况。在通报全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时,建设部表示,在全国291个地级(仅次于省级政府)以上城市中,有70个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平均每4个城市中几乎就有1个。而实际上,建立廉租房制度,是中国国务院早在1998年对各级政府提出的要求。
“70个地级以上城市拒绝实施廉租房,具有一定的标本意义,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中国存在的政令不畅的现实困境。”《上海证券报》发表评论说。
“僧多粥少”
廉租住房制度是针对住房困难的且无力改变经济状况的特困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济方式。在很多国家,廉租房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福利政策,建设规模很大。例如,上个世纪韩国政府在三年间就建造90万套低价租屋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同样在上世纪,中国的香港地区公共房屋居住人数高峰时曾占居民总数的近一半。
近年来,北京、上海、杭州等一些中国城市逐渐把目光转移到了廉租房身上,并不断放宽廉租房申请条件,但总体上来说,供需还是处于严重失衡的状态。
据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工作人员介绍,在中国,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必须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二是住房困难。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样,具体标准由各地制订。例如,北京市规定,本地市民申请廉租住房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80元(当地社会最低保障金),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可是,由于符合条件申请的人过多,现在北京市只能采取摇号的方式决定补助的次序。
北京市民王树林说,从去年开始他就申请北京市的廉租房,但是一直未能如愿,多年来一家三口只能挤住在一个十几平方米的房子里,日子过的紧巴巴的。“不是我不够条件,实在是房子太少,申请的人太多。排在我前面的人数早就超过房子数了。”王树林一脸无奈地说。 “在全市18个区县内,有10个区还没有完全运作起来,其中5个区甚至根本没有开展这项工作,另5个区到目前为止也只解决了67户。”主管廉租房工作的北京市建委住房发展与保障处副处长于雷说。
贵阳市江西村的特困户朱新华领到廉租住房的钥匙后开心地露出了微笑。在中国并不是每个低收入者都有这样的好运气。(杨楹)
而据北京市建委透露的数据,目前北京市投入廉租房的全部财政资金不到3.4亿元人民币,这还不到北京市一个中高档楼盘的投入资金,而且,这些资金全部来自于单一渠道--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和单位各缴纳一部分)的增值收益。
以南方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广州为例,1998年广州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廉租房政策,截至2003年底,政府也仅投入2亿多元,只解决了1041户,显然离实际需求还有很大的距离。中国经济中心城市上海也是如此。该市自2000年10月试点廉租房政策,并于次年11月在全市推开,而该政策实施5年来,全市共计发出租金补贴只有1.4亿元,与上海动辄投资几十亿的房地产市场是不相匹配的。
由于廉租房处于“僧多粥少”的局面,现在几乎所有城市都把数目庞大的外来人口排斥在廉租房申请范围之外。就是在首都北京,也不例外。而实际上,大多外来人口是生活在城市的底层,收入微薄,福利也极不完善,按道理来讲,这些人无疑是最需要廉价租房的人群。
作为一种公共产品,任何纳税人都有平等享受廉租房的权利。如果把外地人排除在外,这显然是带有一种歧视性质的政策,是不公平的。但是,换个角度思考问题,中国一些城市之所以这么做,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一种无奈,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过,令人欣慰的是,一些城市也正在努力调整政策的方向。例如,与香港毗邻的深圳经济特区日前规定,来深圳找工作的外地人,可以申请“廉租房,而且租赁期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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