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标准每亩1.89万元,但最后落实仅为4800元
21个公路建设项目欠农民征地补偿16亿元
当地政府或拆迁部门主要用其弥补行政经费、发放奖金等
本报北京6月27日电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今天在此间说,去年审计署在对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中发现,在21个项目建设中,当地政府及征地拆迁部门截留挪用、拖欠和扣减应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欠费共计16.39亿元。
李金华是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时,作出上述表示的。“上述欠费约占21个项目应支付金额的三分之一,当地政府或征地拆迁部门将大部分拖欠农民的费用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发放奖金或搞其他项目建设。”
他举例说,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东北段征地1.03万亩,补偿标准为每亩1.89万元,但最后落实的标准仅为每亩4800元,降幅达75%。
2005年,审计署对国家34条高等级公路的建设管理和投资效益进行了审计。审计的公路建设总规模5324公里,概算总投资1662亿元,截至2005年底有28条公路已投入运营。
对已建成的9个公路项目的审计抽查,皆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李金华表示,与审计署2000年对部分重点公路项目的审计情况相比,违规集资、拖欠工程款问题已初步得到遏制,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也明显减少。但审计也发现,在建设管理、土地征用及投资效益方面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有20个项目存在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有些涉嫌幕后交易和商业贿赂,影响了工程质量。”李金华说,不少工程被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甚至个体包工头,其中3个项目因偷工减料造成质量缺陷。少数主管部门领导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谋取私利。
如青岛市交通局原局长等人在同江至三亚高速公路青岛段建设过程中,强行将部分工程项目从已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抽出,指定一名临时工假冒其他公司名义承包,并按高于市场价40%至200%的价格结算,造成公路建设资金损失2000万元。
李金华说,此外有26个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或通过关联交易套取建设资金21.58亿元,用于招待、会议开支、发放奖金、对外投资等方面。
此次审计抽查结果显示,已竣工通车一年以上的20个项目,有14个项目平均实际运营量只有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值的60%。李金华指出,投资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为争取立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有意高估车流量,夸大预期效益”。
他举例说,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西段2004年9月通车以来,日平均车流量为1761辆,仅占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值的13.8%,年收入扣除运营和维护费用后,仅够归还一个季度的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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