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昨原则通过有关管理规定 逐步根本解决工程款拖欠
上海市政府昨天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本市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有关管理规定。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主持会议并强调,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重视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这既是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切实保障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立足源头预防、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常态管理,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把防范拖欠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2004年以来,本市各有关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认真清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5年9月底,基本完成了认定拖欠项目的清欠工作,清欠率达到99.3%,比国务院提出的时间节点目标提前了15个月。
韩正在肯定本市清欠工作所取得成果的同时指出,面上清欠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实现两个转变,即工作重心由清理解决现有问题向切实防止新的拖欠转变,工作方式由集中清理向强化日常监管转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他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市委常委、副市长周禹鹏,副市长杨晓渡、严隽琪、杨雄、周太彤、胡延照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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