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召开,部署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草案)》。
会议指出,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全面试点,暂不具备全面试点条件的省份尽可能扩大市、县试点的范围。(二)扎实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重点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不仅要做到减人、减事、减支,而且要使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三)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免除学生学杂费,规范课本等其他收费,坚决制止乱收费。加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四)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制度,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加大对县乡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政府财政实力,落实和完善财政对村级的补助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组织正常运转,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五)严格控制乡村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债,扎实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六)建立农民负担监管机制。加强对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对农业生产性费用以及村集体收费严格监管,认真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
会议认为,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近年来,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国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禁毒法律,为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供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草案)》遵循专群结合、预防与惩治结合、教育与救治结合的原则,规定了禁毒工作的方针和工作机制、毒品管制、隔离戒毒、禁毒国际合作,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