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婿赵建铭涉台开内线交易案,由于他和前国票董事蔡清文、宽带房讯总经理游世一的投资获利加起来超过新台币1亿元,如果根据新修正的“证交法”罚则被定罪,刑度将从7年有期徒刑起跳。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检署”方面证实,赵建铭内线交易犯罪行为发生在去年7月,符合新修正“证交法”的处罚要件。因罪刑很重,也影响他是否能如愿交保。
据了解,因应“金融七法”大幅提高经济犯罪的刑责,台“立法院”2004年修正通过增加“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罪的罚则,把原先刑度7年以下,提高为3到10年有期徒刑,另附加并科高额罚金及犯罪所得逾亿元的处罚规定,旨在严惩白领犯罪。
而据新修正的“证券交易法”第171条罚则规定,犯内线交易之罪,其犯罪所得达新台币1亿元以上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2500万元以上、5亿元以下罚金。
而检调单位在统计赵建铭、蔡清文、游世一3人内线交易的犯罪所得时,初估已超过1亿元的处罚门坎。也就是说,如以新“法”来治赵建铭等人的罪,他的刑度起码从有期徒刑7年起算。
据了解,赵建铭、蔡清文、游世一去年7月两度参与“三井宴”的购股餐会;会后,7月25日即与彰银敲定以盘后交易、洽特定人方式购买彰银的台开股票,赵建铭母亲简水绵购买5001张、蔡清文购买2100张、游世一购买5000张,全是低价买进。
检调追查他们出脱持股的情形发现,蔡清文在投资一个月内,股价上飙,他抓准行情快速出脱全部持股,获利约在1000多万元;简水绵较保守,见行情转好即陆续出脱,但手中仍保留持股,获利在1000到2000万之间;游世一则在台开案爆发前夕才开始卖股票,检调从游账户查出8000、9000万元款项,合理怀疑是内线交易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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