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出国考察一次,为何要分两次报销?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日前从某医疗器械公司财务账本里发现一张可疑的报销发票,遂紧追不舍,最终与北京崇文区检察院联手抓出一条受贿“蛀虫”。
报账发票现端倪
2004年,虹口区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上海一家医疗器械公司齿科材料厂厂长陆某职务犯罪案。
检察官查明,陆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与业务单位签订虚假的借款证明,以此收受贿赂共计8万元。
检察官发现陆某所在公司账目十分紊乱,其中有一张报账发票很可疑:2004年,陆某两次报销出国考察款项,其中一张发票面额达10万元。
经调查,陆某只出国一次。检察官单刀直入:那张10万元的报销发票从何而来?
陆某最终招架不住交代:他虚开发票套现10万元,作为回扣送给北京一家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出口贸易部器械科科长芦某,因芦某在业务中“帮过不少忙”。
两次北上固定证据
检察官意识到,这项口供很可能牵涉另一起受贿案。
在加班加点做陆某案件收尾工作的同时,检察官抓住了这条新的线索。经证实,芦某确实接受了10万元,交付地点在上海某宾馆。
检察官打长途电话到该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并多次发函寻找芦某,但芦某始终躲着不肯露面。
去年4月,检察官亲赴北京寻找芦某,他们通过公安部门找到28个同名同姓者,但都不是他们要找的“芦某”。此时,芦某早已辞去工作逃之夭夭。
北上调查没有结果,检察官回沪后,进一步固定了芦某受贿的人证。
同年9月,检察官再次北上,并将线索移交北京市崇文区检察院查处。
合力打下漂亮仗
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布控,芦某终于被找到。北京崇文区检察院正式立案侦查芦某受贿案。
去年12月,两名北京检察官来沪取证,虹口检察院积极配合,双方共同拟订详细的举证方案,还带领北京检察官前往工商部门和几家银行调查取证,受贿款的收取过程很快被查清。
最终,芦某被查实受贿16.94万元,整个侦查、起诉、判决过程仅用3个多月。
今年4月,芦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所有非法所得款。这起案件成为北京市首批公布的四起商业贿赂案之一。
相关链接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推销或购买商品,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行贿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与合法的“折扣”、“佣金”不同,商业贿赂所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在交易对方的正规账目中反映,而是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交易条件。 (记者栾吟之实习生瞿轶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