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追缴令”大限已过,第一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24家用地单位中,仍有17家单位逾期未缴,7月7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向各部门发出通知,停办这17家单位的相关业务。
市国土房管局此前曾表示,勒令缴款的最后期限日过后仍不缴纳的,政府部门将依法停办这些单位名下所有土地和房地产业务,禁止这些单位进入土地市场;同时会通知建委、规划等部门,停止办理其用地、施工、报批等手续,并停止办理这些项目相关联的土地和房地产业务;最后,还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追缴土地出让金,对这些拖欠土地出让金单位的资产可以进行依法拍卖。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7月7日下发清查通知到局用地处、市场处、产权处,市估价所、档案馆、租赁所、中介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等涉及所有土地和房地产的业务部门,要求“各有关单位从即日起在办理这些单位相关业务时请先征求局‘处置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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