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7月8日电(记者王骏勇)江苏将对高校科研评价体系作出系列改革,论文数量不再是评判高校以及教师科研水平的唯一标准。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江苏高校科技创新大会上获得的信息。
长期以来,无论是社会对高校科研水平的评价,还是高校对教师职称的评定,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发表的论文数量,这种评价机制存在较大弊端。江苏此次专门研究制订高校“十一五”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就将科研评价体系的改革作为重点之一。
根据规划,江苏把科技创新工作纳入高校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列为考核高校领导干部业绩和教师晋升职称的重要内容。今后江苏对高校面向市场的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等创新活动,将以是否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及对产业竞争力的贡献大小作为评价重点,对公益性科研活动,将以满足公众需求和产生的社会效益作为评价重点,而对于基础研究和前沿科学探索,则将以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作为评价重点。
此外,江苏将根据高校科技工作的特点和发展需要,修订完善有关科技统计、评估检查、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等办法,对不同类型的科技实体、不同类型的研发项目及其成果、从事不同类型科技工作的人员采取不同的评价指标和标准,采用不同的评价考核方法。
江苏将建立导向机制,强化对科研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及其标志性成果的考核评价,强化对科技成果成熟度及其转化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的考核评价,强化对持续创新能力和创新团队的考核评价。减少考核频次、简化考核手续,不断提高各类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际绩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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