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8日电(记者柴海亮)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府办公厅获悉,7月1日发生在乌海市温明矿业有限公司乌兰布和煤矿2号井造成3死1伤的冒顶事故,经调查,系矿主无视政府停产指令,擅自违法违规作业所致。
据介绍,这家煤矿为民营企业,在2005年乌海市关停整顿煤矿工作中被确定为保留煤矿,并被要求技改。但事故发生前,这家煤矿的技改设计方案未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因此,这家煤矿被要求停止井下一切作业。然而,矿主无视停止井下作业的政府指令,擅自违法违规进行井下作业,最终酿成事故。
目前,当地政府已依法关闭了发生事故的矿井,并责令温明矿业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各矿全部停止井下作业。另外,此次事故的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按照有关规定,每名遇难矿工家属将得到不少于20万元的补偿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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