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老年人会越来越多,养老问题也会随之凸现
湖南湘乡市今年已82岁的赵枚吾老人一生虽然含辛茹苦养育了7个子女,老来却无人赡养,并被狠心赶出家门,靠到邻近的菜市场拣菜叶,或到饭馆里讨食别人吃剩的饭菜打发风烛残年。她不得已将有赡养能力的四子和五子告上了法庭,但听说儿子有可能因“遗弃罪”坐牢时,这位伤心的老母亲于心不忍,最后又撤回了起诉。(见6月23日《潇湘晨报》)
当前不少农村人老来无人赡养,贫病交加,晚景凄凉。这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为此有很多人指责这些老人的子女不孝,未尽到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并呼吁加强“孝心教育”,呼唤“亲情回归”,让那些有儿有女的农村老人都能“老有所养”。这样的认识和努力,无疑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在社会文明日益发展进步的今天,对于如何解决农村养老的问题,我们也应该更新观念,拓宽思路,在继承和弘扬传统美德的基础上,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就一个家庭来说,父母在子女年幼时对其哺育、培养是应尽的义务,子女在父母年老时对其照顾、赡养也是应尽的责任。而对于一个政府来说,每一个公民都具有向国家缴纳税收的义务,同时也应享受国家税收对其提供的公共服务。这就是义务与权利的对应关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广大农民在革命和建设的任何一个时期,都为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政府应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在这些公共产品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正是不可或缺的。
人们期盼着,随着经济增长、国力的增强,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大地、温暖农村公益事业的每个角落,使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越来越大。让农民自身的“养儿防老”与政府提供的“社会养老”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产生相辅相成的功效,形成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合力,从而更为全面、妥善地解决好农民养老的问题。(吕霜)
上海老年人通过评估实现“老有所养”
6月28日报道:上海市正在探索建立老年人照料需求评估制度,将使城市老年人因人而异地享受社会服务,实现“老有所养”。
27日,在此间举行的2006年上海老年人照料体系国际研讨会上,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高菊兰介绍,上海已经开发完成《上海市老年人照料需求评估标准》和《老年人照料服务需求与持续照料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在全市范围试行。
社会化的老年人照料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是老龄化社会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比如,目前上海有5万张养老床位,只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1.9%。社会化老年人照料服务体系的覆盖面不到4%。
老年人口大省山东首评老年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颁布10周年。为推动老年维权工作,由山东省老龄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老年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日前在全省开展。
据悉,评选表彰老年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山东省尚属首次。评选范围包括:省、市公安、司法行政、老龄部门负责老年维权、信访的处(科、室),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老年维权、信访的部门;县(市、区)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老龄办;乡镇(街道)、村(居)老龄工作机构(组织);公安派出所、交警队、巡警队等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基层人民法庭;在上述单位和组织工作的个人。此次评选还将推荐“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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