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沙中院副院长曾三次行贿原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买官”,一审被判刑7年
原长沙市中院副院长唐吉凯,曾主审“湖南最大女贪官蒋艳萍案”,并在全国率先推出解决“执行难”的法院执行机构改革,被称为“明星法官”、“学者型”官员。
任职期间,曾三次向原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行贿“买官”,并通过中介公司受贿,一审被判7年。
唐由吴振汉案件牵出,而随着唐案的审理,吴振汉窝案也逐渐浮出水面。
7月4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唐吉凯在此接受怀化市中院的二审。
唐吉凯,原长沙市中院副院长,今年5月24日,因涉嫌受贿、行贿罪被沅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唐不服上诉至怀化市中院。
在湖南政法界,唐曾被称为“明星法官”,曾主审“湖南最大女贪官蒋艳萍案”,2004年8月,被湖南省纪委“双规”。
普遍的说法是,唐由原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一案引出,他曾多次通过吴振汉内侄李民向吴行贿,而行贿资金却由律师身份的李民提供。
随着案件的审理,唐吉凯的落马轨迹也逐渐清晰起来。
唐吉凯其人
“戴副眼镜,文质彬彬,并没有给人一副贪官的模样。”6月下旬,湖南政法界一位跟唐吉凯相熟的人士对记者说,在该省政法系统,唐吉凯一度很辉煌。
唐吉凯,1964年3月生,湖南邵阳县人,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后来又在华东政法大学攻读硕士,2004年8月被“双规”前,仍在攻读博士学位。
“不到30岁时就已经是长沙中院刑一庭副庭长了。”上述政法人士于1993年相熟于唐,他介绍,唐吉凯发展很快,之后到南区法院挂职副院长,1996年9月,直接升任为长沙中院副院长,2003年5月任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院长工作。
在2002年9月17日,唐吉凯曾受湖南省委组织部统一委派,前往美国圣荷西加州大学学习半年。
“在年轻人当中,唐吉凯的业务能力与业务水平是比较过硬的,因此他才脱颖而出。”在长沙采访期间,认识唐吉凯的人士对唐在任上的表现均表示赞赏,最受人关注的是,他曾主审了“湖南最大女贪官蒋艳萍案”。
另外,在长沙市中院,唐吉凯被认为是一名“学者型”官员,分管执行工作,一直关注和研究全国法院的执行改革,曾与中院院长何文炯共同发表《关于深化执行体制改革的思考》,影响颇大。
唐吉凯当时提出的思路是,将现行执行局内设机构执行裁判庭从执行局剥离出来,改造成执行裁判监督庭,行使执行救济和执行监督职能,在此基础上,上下级法院执行事务局之间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
据介绍,此破解法院“执行难”的改革,被称为“长沙模式”,全国各地法院纷纷来此取经。
跑官
“他太急于求成了!”唐吉凯以前的同事和了解他的政法官员感叹。
2004年8月,唐吉凯被“双规”,看过唐吉凯供词的有关官员介绍,这位“明星法官”认为自己在法律上有追求也有理解,“而要实现自己在法律事业上的追求与抱负,唐认为在副院长的位置上还远远不够。”这位官员分析。
2000年11月,唐吉凯将自己升迁的机会瞄向原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吴的内侄李民,这位湖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成为两人之间的“中介”。
时年,吴振汉过60岁生日,在湖南省司法厅招待所小范围请客,李民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唐吉凯。实际上,在1998年2月吴振汉当选为湖南省高院院长后,唐吉凯就曾多次托李民引荐。
从一审判决书可看出当日唐吉凯为吴振汉“贺寿”的详细情况,当日下班后,在司法厅招待所去包厢的走廊上,唐告诉李民,只准备了一个几百块钱的红包,李则表示自己已帮唐准备好,之后,唐吉凯将李民事先包好的一个红包送给了吴妻李芝,内有1万元。
“自第一次送钱给吴振汉后,唐吉凯就变了。”6月下旬,湖南省委组织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介绍,此后,唐又两次给吴送钱。
据一审判决,2001年3月,吴振汉在京参加全国人代会,其妻李芝、内侄李民跟随,唐吉凯听说后第二日也赶到了北京,并将由李民准备的4万元钱交给了李芝。
次日,唐吉凯参加了吴振汉宴请在京湖南老乡的饭局,在返回长沙后,李芝将唐吉凯送钱的事告知了吴振汉和李民。
根据审理情况,以李民为中介,唐吉凯共三次给吴家送钱,对唐来说,最重的一次发生在2002年底。
时年,长沙市中院要换届,早在春节期间,唐吉凯就打电话给李民,说年底中院要换届,自己下半年又要到美国学习,他想把给吴振汉的拜年礼物“搞客气点”,由此征求李民意见。
次日晚,李民将准备好的装有10万元钱的纸袋交给唐,并用长沙方言讲“里面有钱”,唐到吴家后将礼品和李民给他的纸袋放到吴家客厅里。
这一次,在与吴振汉夫妇的谈话中,唐吉凯主动向吴振汉提出年底长沙市中院就要换届了,其在院里基础不错,希望吴到时予以照顾。
据了解,2002年底,在长沙市中院换届时,吴振汉在省高院二次党组会上提出,将唐吉凯作为长沙市中院院长候选人推荐给湖南省委组织部门,但后来,唐吉凯并没有获得通过。
“如果按正常发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他当上中院院长,也是迟早的事情。”湖南政法系统熟悉唐的官员普遍认为,按照唐的能力,完全有能力做到这一步。
一个有意思的事实是,据唐吉凯案辩护律师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高举介绍,对于唐吉凯给吴家送的钱,实际上出自侄子李民之手,吴振汉夫妇并不知情。
“很大一部分还会回到李民手里。”罗高举律师介绍,吴振汉只有一个养子,在吴家,吴振汉把李民看得比儿子还要亲,而一向喜欢钱财的吴振汉把所收受的钱都是交由李民处理,“这些钱就在他们家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