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证明清白高二女生跳楼离世
人物:小玲女 17岁
死亡时间:2006年6月10日
悲情事件:6月10日早晨,宜兴市某中学高二(3)班女孩小玲站在宿舍6楼窗台前,她轻轻一跃,一个青春的生命就此消失,而她跳楼自杀却是缘于与室友间的250元纠纷。
说法一:丢钱室友要求死者以跳楼证明清白
今年6月10日凌晨,两位晨练老人正在比画着太极拳,忽然一位老人大叫一声:“6楼窗台那个女孩要跳楼……”话音未落,就听到“咚”的一声,一名17岁花季少女,从宜兴市第一中学女生宿舍楼坠落。
早晨7时左右,跳楼少女被医生宣布不治身亡。
高二女生小玲(化名)之死成了该校师生一个“破碎的谜”。小玲的父亲称:他从警方获悉,当日清晨起床后,女儿宿舍一名高一女生发现250元现金不见了,特询问小玲与另一位在高二(4)班的舍友。小玲与那名女生均表示没有看到高一女生的钱。由于高一女生平时与小玲关系不是很好,她没有理会小玲的表述,径直跑到隔壁女生宿舍宣布自己被盗了。
当早餐铃响起时,丢了钱的高一女生与那位高二(4)班女生准备一道下楼就餐,小玲拦住了两女生。据小玲父亲介绍:当时女儿要求丢钱的女生前来搜身,并且同意那女孩翻看她的书包。那女孩拒绝后,与高二(4)班女生执意下楼就餐,小玲再次阻拦。结果高一女生冲她叫道:你要证明自己清白,就从这6楼跳下吧……
“我女儿是当着两名女生面跳下6楼的,而且是搬来桌子跳下的,那两名女生竟然没有阻拦……”小玲父亲失声痛哭。
说法二:少女一怒自己跳楼
6月中旬,记者走进宜兴市该中学校长潘某的办公室,提及小玲之死一事,潘校长表示无可奉告,然后径直离开了办公室。
宜兴市教育局王姓局长介绍,女孩跳楼自杀的确缘于250元纠纷,但并非“丢钱女生让小玲跳楼证明清白”,而是“小玲主动跳楼证明清白”。王称,事发之日,高一女生发现钱不见了,小玲为了证明清白,要求高一女生搜身,高一女生拒绝后,小玲一怒之下,纵身从6楼跳下,最终酿成悲剧。小玲跳楼时曾说,只有跳楼才能证明自己清白……
老师:死者很有才华却有厌世情绪
该中学的同学都称小玲是一名非常有才华的学生。调查中,该校一位老师向记者提供了小玲在过去数月里刊发的文章。这些文章让记者逐渐走进一位敏感、脆弱的少女的心灵世界。
“属于明天的故事在宿命的轨道里缓缓上演,属于昨天的人和事却随着那桥的毁灭而无法改变”———小玲。
“17岁的女生,如此宿命,如此感伤,如此看透红尘,说明女孩已经有了一种厌世情绪……”这位教师叹息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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