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1日电 为填补特种设备安全专门法律空缺,完善现行特种设备行政法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将加快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
记者从11日召开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议案办理座谈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与国外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世界各国普遍都有专门法律调整涉及特种设备安全各方面的关系,而我国则缺少一部专门法律。自2000年开始,全国人大代表近千人次提出过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的议案。
质检总局党组书记李传卿表示,质检总局将专题进行研究,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及时向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汇报,加快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立法工作进程,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特种设备包括大型发电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游乐设施等。“十五”期间,我国特种设备共发生等级在“严重”以上事故1518起,死亡1470人,受伤19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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