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者个税申报新政将出台,‘年收入12万’的定义尚未明确”——本报昨日A18版的消息透露,广州并没有按照年收入12万元的标准来核定高收入,而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高收入行业和人群实行双向申报和定点监控。江苏对高收入者是如何核定、监控的?记者就此向江苏省地税局求证获悉,江苏已从今年起按规定在13个省辖市全部实行个税全员全额明细化管理,只要是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都纳入了税务部门的管理中。由于国家对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的办法尚未出台,所以江苏并没有将年收入12万作为核定高收入人群的惟一标准,而是按国家规定的高收入行业,通过信息比对筛选,对重点纳税人实行监控,其中大部分是垄断行业。
“全员管理”可明细个人薪资
所谓个税“全员全额”管理,即取得应纳税收入的个人,无论收入额是否达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1600元)标准,均应就其取得的全部收入,通过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纳入税务机关的管理中。应纳税收入包括9种: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扣缴义务人(单位)应向税务机关主动报送个人的基础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有效联系电话等。对收取劳务收入的非雇员(不含股东、投资者),扣缴义务人(单位)还应加报其工作单位名称等信息;对于股东、投资者,应加报公司股本(投资)总额、个人股本(投资)额等信息。省地税人士举例说,实行全员全额明细化管理后,税务机关如果通过电脑检索发现,某人以同一身份证号码登记,在不同单位供职,那么会将其纳入“在两处或两处以上获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人群,对其加强监管。
隐性收入征管仍有难度
省地税局人士解释说,去年底出台的新税法将个人纳税自行申报的范围扩大了,增加了“当年取得收入12万以上的,应按规定于次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年度全部所得。”这一项。“但具体申报办法未出台,而‘年收入12万元以上’这一概念也引起了争议,是仅指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包括其他隐性收入所得?尚未有明确说法。”省地税局人士说,因此,江苏要到明年才能建个税自行申报电子数据库,而目前仍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
据介绍,江苏现有790多万纳税人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其中,南京有150多万人。省地税局人士坦言,虽然全员全额管理相当于对个人收入进行了档案化管理,但如果纳税人所得劳务报酬没有代扣代缴或自行申报,对其个税征管就存在难度。国外的全员全额管理是与银行账户等挂钩进行信息交换的,但国内这一领域的信息交换涉及到隐私等诸多问题,尚未与银行账户衔接。只有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有偷漏税嫌疑时,才能查其银行户头。“不过,税务信息与银行户头网上互通将来是一个趋势。”这位人士肯定地说。本报记者沈春宁
【新闻链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铁道、房地产、学校、城市供水供气、出版社,以及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体育俱乐部等属于高收入行业,是个税征管监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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