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7月13日播出“合肥网吧爆炸案侦破纪实”,以下为节目实录:
导视:
闹市区里网吧接连传出巨响
受害人1都不想想那件事情,想的好恐怖,因为它离我太近了
受害人2完全就被炸懵了,一点知觉都没有,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浑身是血,然后眼前一片黑暗
是谁制造了这起惊天大案
合肥市公安局局长:此案必破,力争早破,此案不破,决不收兵
警方缜密排查,最终锁定嫌疑人
教导员:陆陆续续搜出来21锭炸药和12支雷管,还有自制的一支手枪
第一现场《网吧爆炸案侦破记实》
主持人:近日,震惊全国的合肥市"5.5"网吧爆炸案成功侦破,案发后一直笼罩在合肥市的阴霾也随之散去,在案发后的35天时间里,70多位专案组成员行程一万余公里,排查近千家网吧,最终拨开层层迷雾,锁定了爆炸案的制造者,警方如何与这伙亡命之徒斗智斗勇,并成功将他们抓获呢,请收看今天的第一现场《网吧爆炸案侦破记实》
2006年5月5日,由于正值黄金周的假期时间,合肥市的大街小巷更是人来人往,晚上9点37分,合肥市公安局的报警电话骤然响起
警方电话录音:喂,喂,我这边是浩宇网吧,房顶塌了,有一个人受伤了。哪个网吧?浩宇的。在美林大道178号。快来一个救护车。有一个人受伤了?对快点,快点啊。
很快110和120的急救人员赶到了报案现场浩宇网吧,就在民警进入现场了解情况并抢救伤者时,相隔不远的另一家网吧再次发生爆炸。
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刘健:5月5日晚上9点36分和56分,位于我们合肥市美林大道的浩宇和巨星两家网吧相继发生爆炸。
繁华的街区二家网吧连续发生爆炸,不仅惊吓了附近居民,也震惊了当地政府,爆炸发生后,安徽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合肥市有关领导迅速到达爆炸现场。
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刘健: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以后,在半个小时之内,我们集结了我们支队40多人赶赴现场。
为了防止爆炸案再次发生,在封锁现场的同时,消防支队、防爆支队及防爆犬也奉命到达现场。
警方经过初步勘察确定,第一起爆炸发生在一条小巷内的浩宇网吧,这家网吧里由多个包间,爆炸发生在其中的一个房间内,当时房间大约有10人上网。十几分钟后隔壁的巨星网吧再次发生爆炸,这家网吧至少可容纳一百人同时上网。
网吧门口报亭老板:我就听到轰隆一声,很响,声音很响的,地都一震的,我感觉什么事情,我第一反应我以为那天结婚的人很多,我以为是谁放烟花一下炸掉了。
在爆炸现场可以看到,网吧内水泥、玻璃和血迹混在一起,爆炸点都在网吧后面的窗户处,墙壁呈辐射型裂开,窗户上的钢筋扭曲变形,靠近爆炸点的电脑和桌椅被掀翻在地。
当时网吧上网目击者2:因为爆炸源的话,它靠近对面,在里面那个墙,有一段距离,所以当时只是讲感觉气浪大了一点,第一次有那种感觉,那气浪,感觉脸上有人打了一巴掌的感觉。
连续二起爆炸案,而且伤亡多人,合肥市公安局迅速调集警力,对案发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当晚23时30分,合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网吧爆炸案的相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新闻发言人汪涛爆炸是人为投放爆炸物,同时定性为刑事案件。
爆炸案发生后,案情很快传遍了全国各地,为了掌握这一突发事件的详细情况,我们的记者在第二天赶到了合肥。
现场记者:观众朋友,我现在是在安徽省合肥市的美凌大道,5月5日晚上21点30分,在我身后的网吧发生了一起爆炸,十几分钟之后,相隔有30米的另外一家网吧再次发生爆炸,据最新消息,有两人在爆炸中死亡,四人受伤。
随后记者来到了安徽省立医院,在爆炸案中受伤的15岁男孩伤势最重,仍然生命垂危,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受伤男孩宋嘉文母亲:当时看到小孩子,我差一点就晕过去了,当时他爸没去,我一个人去的,我想不会炸得多狠,也许可能把手哪个炸到了,没想到他炸的这么狠,当时就是那天晚上下了病危通知书。
省医院脑外科副主任医师:病人来的时候是昏迷的,意识不清楚,而且生命体征还不稳定,随时随地有生命危险的情况,来的时候很重,病情很危重。
二名在爆炸案中受伤的女孩已脱离危险,受伤较轻的另一男子已于第二天出院。
受伤女孩葛莹:反正觉得挺恐怖的,我都不想想那件事情,想的好恐怖,因为它离我太近了,就在我旁边。
受伤女孩姚磊:当时我完全就被炸懵了,一点知觉都没有,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浑身是血,然后眼前一片黑暗。
女孩主治医生:通过两天,这个已经48小时以后呢,目前来讲,生命体征是平稳的,体温各方面控制,还没有明显的恶化这些,我想现在目前还是比较平稳。
在医院对伤者抢救治疗的同时,合肥市公安局对案件的侦查工作也在紧张进行。
记者现场:我现在是在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5月5号晚上,合肥市美林大道两家网吧相继发生了爆炸,当地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了专案组。
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周礼明爆炸案件就整个犯罪案件来说也是性质、后果极其恶劣的一种犯罪活动,也是公安机关必须严密打击的一种犯罪活动。专案组全力以赴侦破此案,我们提出来:此案必破,力争早破,此案不破,决不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