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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准新娘300元请律师代写结婚协议书
怕丈夫在外面沾花惹草,怕遭遇家庭暴力,即将举行婚礼的林华(化名)小姐要求律师为她写一份结婚协议书,约定双方婚后不得有婚外情、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否则,违约一房放弃房产共有权,还要赔偿20万。近日,云典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就应当事人要求,写了这样的一份结婚协议书,律师说:“这样的结婚协议书的事情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过,以前闻所未闻。”
不久前的一天下午,王律师正在办公室里值班,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走进来,她进门就问:“哪位律师可以帮我写一份结婚协议书。”听见“结婚协议书”几个字,同一办公室的律师们个个显出惊讶的神色,女子说:“协议是我和我老公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协商出来的,约束他的同时,也在约束我自己。”
在她的强烈要求下,王律师决定帮她拟写结婚协议,并告诉她这个东西属于法律空白,不一定具有法律效率。女子很坚决地说:“我和我的男朋友很恩爱,下个月就要去领结婚证了,我也是希望我们婚后能够幸福长久,我相信我们两个会共同遵守的。”据了解,女子名叫林华,是昆明人,今年24岁,男友王雷(化名)今年29岁。他们在恋爱中感情很好,下个月即将携手步入结婚的礼堂。林华答应3天后来取协议,付了300元钱就离开了。
王律师犯了难,帮人写过那么多法律文书,这样的文书还真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想到林华的良苦用心,他终于完全按照女子的要求写出了一份《结婚协议》,在律师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了这份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和一般的合同类似,除了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并有违约责任条款,责权明细。上面这样写的:甲乙双方经过自由恋爱,即将牵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为了双方婚姻能幸福长久。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结婚协议:一、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婚后彼此相爱,生活上彼此照顾、关心;二、若婚后一方患病或生活困难,另一方不嫌弃对方,并竭尽所能帮助对方医治走出生活困境;三、婚后相互忠实于对方,不发生婚外恋或婚外情;四、双方对外不若事生非,不违法犯罪、不赌博、不吸毒;五、在任何情况下,不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不对另一方实施身体虐待和精神虐待。六,若一方违反以上二、三、四、五条的规定,则视为有过错,其将承担以下过错责任;1、过错方放弃双方共同财产中房屋、车辆的共有权;2、过错方给予另一方20万元的损害赔偿。
然而,3天后,林华没有如约来取协议。到现在,这份协议书还在律师手上。
律师观点:协议约束不是万能药
这样的法律文书这样的法律文书是否具有法律效率?这样的文书有多大约束力?律师们对此众说纷纭。昨天,记者采访了此份一些的执笔人——云南云典律师事务所王国振律师给了一个相对全面的回答。
记者:结婚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率?
律师:即将结婚的男女双方为过上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自愿订立结婚协议,以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的协议条款,来约束双方的行为,这样的结婚协议是否有效,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从法理学的角度上讲,属于有效协议。
记者:结婚协议产生的法律背景是什么?
律师:首先现行婚姻法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及遗弃;其次,婚姻法对婚姻中一方有上述行为时的经济救济方式为,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再者,现行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对离婚时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赔偿数额怎么确定没有更为明确细致的规定,导致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一方的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夫妻中的一方才会要求制定一份结婚协议。
记者:订立结婚协议后,若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
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可以得知,订立结婚协议后,若夫妻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同时起诉对方按协议约定对自己进行赔偿,无过错方也可以在过错方起诉离婚时一并按协议约定提出损害赔偿,或在过错方起诉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
记者:制定结婚协议有没有什么限制性条款?
律师:结婚协议不能限制对方提出离婚的权利,不能限制对方工作和学习的权利,不能干扰对方正常社会交往,不能剥夺对方赡养和抚养的权利,不能有限制对方享有的其他法律赋予的权利的条款。
尽管在法律上结婚协议具有可行性,但是它一个侧面折射出当代恋爱青年的一种信任危机,爱情信任度如履薄冰。感情问题和道德问题关键在自律,毕竟,法律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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