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吸纳储户存款开具存单另设账目
肇东市挖出4410万银行巨蛀
4月10日,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对挪用储户存款4410万元人民币的中国工商银行肇东支行第八储蓄所原所长赵晓娟提起公诉。
赵晓娟自2000年12月至案发,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纳储户存款,采取开具存单不入微机另设账目等非法手段,伙同储蓄所工作人员孙治国、王明光、王海峰、姜崇君等人串通一气,共非法截留储户存款273笔,总金额达4410万元人民币。经过检察机关半年多的奋战,追回赃款、赃物合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其余3200余万元被赵晓娟等人支付高额利息及挥霍掉,给国家和储户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50万存单银行微机竟无记载
2005年初,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称:“工商银行肇东支行第八储蓄所所长赵晓娟,在近一年多的时间里,挪用储户存款达700多万元,用此款在哈市、大连购买了个人豪华住宅和高级轿车。”绥化市检察院检察长田永生立即批转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对此线索秘密初查。
肇东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由支行不动声色地将赵晓娟调离原工作岗位。然后,专案组派工作人员在赵晓娟外围进行秘密摸排。
2005年4月15日上午,肇东市检察院反贪局常务副局长邵玉斌到某单位摸排时,了解到储户刘某于上一天手拿三张存单去支款,结果没有支出来,随即向检察长苏得钧汇报。苏检察长指示,找到刘某,把三张存单的物证取到手。邵玉斌副局长立即派反贪局政委刁明新、干警于长青进行暗访,于当日20时找到刘某。通过耐心做思想工作,刘某最后把一张50万元、两张各5万元的存单交给了专案组。
2005年4月16日,办案人员到肇东支行调查发现,50万元的存单在账单上有记载,而在微机上无任何记载;另外两张存单在账单和微机上无任何记载。在侦查中发现,这三张存单的经办人和复核人均是王明光和孙治国。办案人员以上级单位来检查工作为名,找王明光、孙治国了解情况,两人交代:这三张存单上的存款,储户确实存了,但是没入微机,钱让赵晓娟拿走了。
专案组立即亮明身份,对王、孙二人分别进行讯问。孙治国交代,经他手大约有500多万元,而且有明细账在家。专案组把明细账拿到手后,经初步核实为602万元。检察院检察长苏得钧立即召开专案会议,一致认为,赵晓娟可能有更重大的犯罪情节和挪用公款的嫌疑。
此时,已经没有了赵晓娟的消息。经过工作,专案组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赵晓娟于2005年4月15日17时许,在肇东市顺风大酒店约请储蓄所人员吃饭,大约在20时30分许,赵晓娟接了一个电话便神色慌张地离去。根据线索办案人认为,赵晓娟可能还在肇东。检察机关马上将参加破案的工作人员分成6组,对赵晓娟及涉案的4人开展抓捕行动。
专案组指定孙治国用自己的手机同赵晓娟联系,以请她中午吃饭为由见面。赵称在哈市没时间回来,然后就关机了。随后专案组又让孙给赵打电话联系,说有急事面谈,并问赵现在在哪里。手机打通后,赵一直追问孙有什么事,孙说有急事只能见面后再谈。赵听后忙说:“等一会儿我再跟你联系。”说罢又第二次关了机。过了10分钟后,专案组又让孙给赵打电话,这次对方接听的是个男人声音,但马上又关了机。专案组根据三次电话赵都不愿意透露行踪的情况分析,赵可能已经有所警觉。但专案组肯定,赵晓娟在肇东市的可能性极大,既然她已闻到风声,一定会在暗地里观察动静,有可能马上就会离开肇东。
时不我待,专案组迅速在肇东全市寻找赵晓娟的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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