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检署”侦结台开内线交易案,涉案被告赵建铭、苏德建、游世一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重金交保,“北检”14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检方认为,被告日后仍有串证翻供之虞,而赵建铭到案前不但找律师研拟脱罪之策,还购买赴日机票,到案后迄今不认罪,法院应予羁押。
台北“地方法院”本周一在台开案起诉、被告移审后裁准赵建铭、游世一新台币一千万元、苏德建五百万元交保,令检方错愕。
检方抗告书指出,为防止被告串证而设的羁押规定,并非仅为保全侦查而设,在审判过程也应一体适用,在侦查中有所陈述的共犯或证人,到了审判时翻供的情况所在多有,明显就是事后串供,法官不能因为案件起诉,就认为被告已无串证可能,认为无羁押必要。
检方认为,赵建铭在台开案爆发后,利用律师盖华英编撰模拟应讯手册,被盖华英婉拒委任后,又要求将仿真数据转寄给律师陈峰富(同案其它被告的律师) ,向律师构砌不实证词在先,进而企图用法律知识,串结本案其它涉案人以图误导办案。
此外,赵建铭到案后不但测谎未过,还是唯一一个在到案前企图买机票出境的被告,动机与心态不可与其他被告同视等观,且被告赵建铭、游世一利用内线交易的不法获利逾一亿元,所犯刑责更须被科处三千万元罚金,却只以一千万元交保,具保金额与犯罪不成比例,因此检方要求法院继续羁押赵建铭等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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