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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医闹"何以渐成"产业"? 呼吁"医事法"出台

www.zjol.com.cn  2006年07月15日 10:23:1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三三两两积聚在医院附近,一旦有活,一声招呼迅速组队出动,凭借人多势众找个借口在医院一通胡闹,又哭又喊,砸东西,送花圈,聚伙不散,医院方最终坚持不住,给胡闹方数钱,使之拿钱走人———这就是昆明市一些外来游民利用医患纠纷寻衅滋事的惯用伎俩,当地有媒体称其为“医闹”,而这种找借口到医院闹事生财的方式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产业”。

  昆医附一院一位资深大夫告诉记者,据他所知,几乎各大医院都不同程度地被“闹过”。他说:“医院面对这种事情都很头疼,被闹得狠了,到最后如果实在顶不住了,就只能拿钱‘消灾’。”

  有医生告诉记者,好多医院的医政部门成了专门和闹事者打交道的机构,几乎全部精力都牵扯在其中。

  知情者说,在省第一人民医院和云大医院等好多大医院附近,成天都散逛着许多随时准备揽“闹活”的男女。他们内部有自己的信息渠道,有人专门组织形成一个从“找活”,到“战前动员”,然后了解具体情况,最后到医院寻衅等一个完整的“工作程序”。这位杨姓知情者说:“没有这个程序,你想怎么可能一下子集中几十人,有时上百人去闹?”

  据了解,这个“职业”早在10来年前就在昆明开始萌芽,只不过当时人员分散,未形成规模而已。

  来自某大医院的王大夫告诉记者,靠闹医院牟取钱财的关键还是在于,医患纠纷这个老大难问题一直都存在。他说,医患纠纷原因复杂,处理难度很大,这不管对医院还是患者家属来说,都是耗时耗力耗财的事情。

  近年特别关注研究医患纠纷的一位律师给记者解剖了医患纠纷的几大难点:技术性专业性强,一般人和非医疗部门无法弄清楚其中的基本是非;医院确实存在自身的问题;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模糊性、柔软性等等。“这样一来,医患纠纷就成了烫手的山芋,谁都怕沾染,管理部门也视为畏途,躲避之惟恐不及。正是这样的现状,为闹事者增添了信心。”他说。

  在治安部门供职,曾处理过类似争端的李警官说,公安部门对于因为医患纠纷引发的争端基本上是无能为力的。原因在于,医患纠纷不同于社会上单纯的治安案件那么是非分明。因为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它的复杂性、专业性超过一般治安案件,我们无法在很短时间内判断是非,即使民警知道里边有人借机闹事,也很难办,只要闹事方不是特别出格,警察能做的就是调解。”这位警官坦言。

  李警官告诉记者,他本人几年前曾处理过治安辖区一起医患纠纷,一个工头因工伤送到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不治死亡,结果这个工头的家人邀约了同村许多农民进驻医院闹事,提出于情无理,于法无据的赔偿要求,否则不让火化尸体。尸体都已经腐败发臭,最后是在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动用警力将其强行火化。李警官说:“我们当时依据的是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发的一个制止停丧闹事的通知,如果没有这个法规文件,我们也没法处理。”

  对此,在某医院医政处工作的张女士是这样解释的:“我理解这位民警所说的复杂性。因为医患纠纷的由头就是患者方或者认为医院的某个措施、方案有问题,或者认为态度不对,或者医术不高。总之,他的亲人出现的问题和医院有关。民警对我们的业务肯定隔行如隔山。出现这样的管理缺位,也能理解。”虽然面对医患纠纷警方也很头疼,但一些医院为了“吓唬”闹事者,还是请求公安派出所将值勤点设在医院内,医院方愿意提供一切工作条件。

  “他那个小儿科,我们不怕”,接受采访的小王一脸的不屑,“那警察来了有啥用?我们为亲戚朋友讨说法,要赔偿,犯啥法?又不是无理取闹。”这个28岁的外地农民不愿意告诉记者他每月挣多少钱,只是说:“我老婆倒蔬菜卖,我自己最近两年基本就靠这个为生,要不挣钱我早就干别的了。”

  看到帮人闹事这个行当有油水可捞,一些人逐渐转向,投身到闹事行业。某医院医政处张女士忧心忡忡地说:“现在说这些闹事者以此形成产业可能不准确,但如果没人管理,进一步发展下去,有人利用医患纠纷到医院闹事敲诈最终形成产业,也不是没有可能。”

  昆明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因医患纠纷导致的闹事问题,是全国性的普遍问题,不是只有昆明才有的现象,他并不同意有的媒体的观点,好像这个现象只在昆明特别突出。但是,这位政府工作人员也表示,这个问题的确有其内在的复杂性和严重性,是得痛下决心,拿出个有效办法治理治理了。

  -链接:

  ●政府声音: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坚决打击“医闹”行为

  针对悄然出现的职业“医闹”现象,近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卫生部坚决打击这种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呼吁媒体不要丑化医疗机构。

  毛群安表示,卫生部坚决打击这种违法的行为,这是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也是谋取不正当经济收益的手段。他提醒医疗机构,对这样的行为应坚决给予回击。

  那么如何才能减少“医闹”现象呢?专家认为,医院在发生暴力争议时,要及时沟通、疏导,防范事态扩大,并主动利用摄像、摄影、录音取证,保护医院及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聘请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参与医疗争议及医疗案件应诉,引导医患争议解决走向理性化、合法化。

  ●法律视角:呼唤“医事法”尽快出台

  法律法规亟待统一和规范,立法机关出台统一、全面的“医事法”成为当务之急。专家指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疗鉴定主体“有权利,没义务”是目前医疗鉴定不公正的重要原因之一。享有鉴定权利的专家却没有签字、出庭作证、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更易滋生腐败。同时,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适用难使医患纠纷审判成为“马拉松”。

  专家指出,医院要主动探索建立医患沟通机制。医生要用最有效的办法将病因和治疗状况与患者沟通,同时律师、公证等第三方机构及早介入医患双方,明确“知情权”。

  专家认为,鉴于医疗行为有高风险等特点,有必要改善保险体系,建立医疗机构、患者双方投保的医疗责任赔偿保险制度,并扩大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覆盖面和深度。

  ●背景新闻:民间中介试图解开医患死结

  今年年初,天津首家专职医患纠纷调解机构———金必达医疗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开张。几个月来,这家机构服务对象呈现“一头冷一头热”的现象:几乎没有一家医疗机构前来咨询,而上门求助的患者却有200多人。

  这家专业调解机构由医学和法律专家组成,至少请3位主任医师对1个患者的诊疗过程“背对背”做出全面评估,为患者提出建议。当调解程序走不通时,公司协助患者进入诉讼程序。公司同时规定,如果代理期间出现患方闹医院的状况,则解除代理合同。

  业内人士指出,医患关系错综复杂,运作规范的民间中介机构可以起到一定的缓解矛盾作用,然而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还不是民间中介所能够完成的任务,需要社会各方面更多的努力。


来源: 工人日报 作者: 陈昌云 编辑: 黄乐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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