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保护患者利益,还是保护医生知识产权
处方管理办法有缺陷
“中药密码处方不能使用,用了就是违规的。”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吴大真教授日前告诉记者。但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看,她和她的老中医同行们又不希望处方开得过于一目了然。
吴大真同时是北京国际医药促进会常务副会长,也是全国著名的中医肾脏病学专家、中医肾脏病学科创始人。
2004年9月开始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开中药处方时使用中国药典上的名字,理论上是应该的。”吴大真说,这样做能够使处方更加规范,但《办法》制定得过于粗放,根本管不住密码处方的出现。
吴大真说,《办法》只规定了处方应该怎样写,却没有写明该如何处罚,也没有写明由哪个部门对《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处理,当然也就没有人系统地对处方进行检查。
她认为,有必要尽快修改《处方管理办法》,至少应该出台实施细则。而细则里首先应该明确由一个与医院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机构对《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规行为。“由医院自己监督本院的处方,肯定是不行的;由卫生局全面监督也不现实,因为医院这么多,卫生局根本管不过来。”她说。
卫生法学专家、中国卫生法制杂志副主编卓小勤则认为,虽然《办法》没有规定罚则和由谁监督,但《办法》是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医院或医生违反了相关规定,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参照这些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医生给患者开出了密码处方,一旦患者因其中某味药不合适而受到了伤害,患者该如何维权?
在吴大真眼里,这个问题根本不是问题。她表示,《办法》的实施细则一旦将协定处方定成了制度,也会规定患者的维权途径。此外,医生在处方里开了什么药,医院有记录,有纠纷时患者可以到医院调出处方,监督机构也会采取措施维护患者的权益。“关键是管理和执行。”吴大真说。
卓小勤说,现在已陆续有地方将医疗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保护。消费者如果认为密码处方侵犯了自己权益,可以投诉。
中医的两难选择
“理论上中药处方应该写明每一味药的名称,这样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但中药处方开得过于明了,中医的知识产权保护又是个难题。”吴大真说,对此问题中医界已讨论了几十年,仍未找到解决办法。
“处方里每一味药都写明名称,很容易导致处方流失。而处方流失至少会导致以下不良后果。”吴大真说,一些有经济实力的人拿着药方开发出中成药上市销售,医生的知识产权变成了他人谋利的工具;即便没有被制成中成药,而是在患者中流传,也可能导致一些患者不来就医,使医生收入减少;由于每个患者个体都是不同的,同一种病的处方都会有所差异,而用固定的处方给不同的人治病,可能有的人吃了不管用,甚至耽误治疗。
“相关保护机制的缺位,导致一些医生只好采取用代码处方保护自己。”吴大真说,她自己也曾与医院有过协定处方,即处方具体由哪些药组成,只有医院的极少数人知道,对患者该处方则称为“吴大真1号方”、“吴大真2号方”。给人看病开处方时,只须写明用“吴大真1号方”,并注明加减哪一味药。
“这样做,虽然也难从根本上解决处方流失问题,但至少也是一种解决方法。”吴大真说,《办法》实施后,查得严时,她和她的同行都会在处方里写明药名,但查得不严时,她们又希望使用协定处方。
“一个人在上海感冒时开的一方中药,到了北京可能就不管用,得另外开药。在东北感冒再吃在北京开的药,也不管用,因为上海太湿、北京太干、东北太冷。”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员、科技部中医药战略研究课题组负责人贾谦说,中药处方讲究因人、因时、因地而不同,同一个人在不同地点得同一种病,医生开的药方也会不一样。
卓小勤也告诉记者,中医强调的是个体差异,看上去相同的病,可能每个病人的处方都不太相同。他认为,中医的知识产权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难以保护,中药处方不是别人简单的模仿就能学到的,因为你无法得知病人在特定时期的病情。
卓小勤认为,并不是所有中药处方都涉及中医知识产权保护,真正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验方,可以通过申请专利,制成中成药。同时国家也应出台相应政策,保护中医的知识产权。
但目前真正把验方拿出来,申请专利并制成中成药的中医并不多。卓小勤分析,有些人可能对程序不是很熟,所以主观上认为把处方制成中成药很难。“但事实上,这件事并不难。”
不靠卖药利润,中医院怎样养活自己
有专家分析,利用密码处方售药,在一些医院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医院这种做法,主要是防止患者拿着处方到外面的药房购药,避免利润的流失。密码处方和以前的天书处方异曲同工,社会上的零售药房很难破译那些奇怪的编码,患者失去选择权,被迫从医院购买高价药。
“医院靠密码处方避免利润流失的做法,已经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吴大真说,医院应该通过加强自身管理和提高服务等方式留住患者,而不是靠密码处方。
数据显示,我国药品销售的主渠道不是零售药房,而是医院,80%的药品销售是通过医院发出的,而医院50%至60%的利润来源是药品销售,这直接为大处方、密码处方等不良行为提供了土壤。
但一个事实是,几乎任何一个地方的中医院无论是设备还是就医环境等,都不如综合性医院。
“中医西医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贾谦说,西医的诊断费用包括挂号费和检查化验费,一项检查化验的费用有时上千元,而中医的诊断费用只有几元钱的挂号费。一个老中医一天看几十个病人,可能才收入几十元,其中还得包括医院建设费等。
他介绍,虽然早在上世纪50年代我国就明确了“中西医并重”的发展方向,但在具体的法律与政策、行政管理与国家投资、科研发展与医疗实践等方面,普遍重西医轻中医,中医地位不断下降,发展面临困境。
贾谦在他的一个课题报告中说,“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卫生部几乎一直是西医的一统天下,他们本身只具备西医知识,也只相信西医,只发展西医;他们不懂中医,不相信中医,也从未深度去了解中医,更不用说学习和发展中医了。”
贾谦介绍,西医人数由1949年的8.7万人发展到今天的175万人,而中医由50万人下降到今天的27万人;中西医院校之比为3∶1,且中医院校规模很小;西医与中医在校生之比为5∶1;32所中医院校学生约1/3时间学西医,而西医院校学生只有1/250的时间学中医;国家财政补贴90%的钱给了西医,中医只得到了10%。
贾谦说,当务之急是重新确立中医的战略地位。只要给足了政策,中医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医院的生存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密码处方的根源在于补贴不到位
一家地方医院的医生说,密码处方的根源在于目前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不健全,医院的做法当属无奈之举。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陈育德此前透露,这些年来政府财政对医院的投入比例一直在下降。政府的投入原来占医院收入的30%左右,现在也就是16%至17%。一个公立医院,特别是大的综合医院的收入中,政府财政补贴只占5%至7%,个别的更少。医院主要通过门诊、住院服务等来解决人员工资、耗材费用等。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日前在其个人博客中也撰文指出,政府一直没有对公立医院建立比较好的补偿机制,对医院多开药、多检查、不合理治疗、分解收费等自我补偿行为无可奈何,无力纠正。
他说,在我国20多年来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政府以提高医疗机构效率为主要目标,忽视了医疗卫生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商业化和市场化趋势明显。上世纪80年代,政府对医疗卫生领域的定位是“给政策不给钱”、“医院建设靠国家,吃饭靠自己”。在这种思路的指导下,催生了医院的“三补”:医疗亏损副业补、买药受控检验补、主业受困副业补,从而直接导致患者医疗费用的剧增,不合理的检查、不合理的治疗、不合理的大处方随处可见。医患关系紧张,群众看病贵、看病难。
廖新波说,最感到无奈的是,“三补”现象竟然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默许,也许被部分认为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当“三补”普遍成风成灾时,政府认识到了不良的后果,但却无能为力。此时,卫生部又单方面地提出降低药品比例、医药分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措施,但无功而返。
“真正实现医药分家的话,又涉及到如何对医院补贴的问题,否则医院无法活下去。”卓小勤说,在财政补贴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实现医药分家,只有调高手术费、检查费等医疗技术性收费,其结果是病人看病更贵了,最后医药分家不得不改成了医药分业管理。“说到底,看病贵、看病难还是因为制度上有问题。”卓小勤说。
“目前我们所能做的,只是通过人大代表写提案、专家在各种场合呼吁相关部门重视中医药。”贾谦说。
“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把医疗补偿问题解决得很好。”吴大真说,中国的医改模式没有可以借鉴的国际做法。
吴大真说,医院也应分成三六九等,有钱人可以花更多钱享受更高档的医疗服务,普通老百姓享受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但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并不意味着医生的医疗水平也差。”
吴大真说,公立医院应该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平价医院,为百姓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而私立医院则可以为有钱人提供不同档次的医疗服务。对公立医院,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开大处方、密码处方等不良行为的惩罚力度。对私立医院,则允许其高收费,国家通过税收等政策进行调节。(记者郭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