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一个企业,一个人的能力往往不够;但要搞坏一个企业,一个人的胡作非为足够”———应该说,现实中类似的事件一再重演,类似的教训也足够深刻
据新华社等媒体报道,一个原本拥有十几亿元公众募集优质资产的国有控股上市企业———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在市场行情看好的情形下,竟然连年累计亏损1.3亿元。这一反常现象的背后,是以原总经理杨石根为首的65人涉嫌侵吞、挥霍10多亿元公众资产,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的违法违纪的惊人事实。
据报道,“杨石根等人把国家和股民委托给他行使的法人代表的权力,完全私有化……数以千万元的‘管理费’大都转化为其个人消费基金。”凭借国企“一把手”权力,杨石根等人疯狂进行权钱交易,盖有杨石根私章任命的“处级干部”就达25人。凡与杨石根等有亲戚、朋友关系的人都被安排在了公司重要部门和岗位上。还有,杨石根公然包养多名情妇,“一年之中绝大多数时间是在与情人游山玩水中度过”。企业在按家长制运作,企业干部职工说,“一切得看杨石根脸色行事”。
从“权力完全私有化”,到“一切得看杨石根脸色行事”,显然,在“万年青”这样一个现代国有控股上市企业里面,“一把手”对于权力的贪欲和滥用已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出现这样的问题,说到底,是监督与制衡机制形同虚设所致,它暴露出一些地方存在的国企监管制度失灵的问题。
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现象在于,但凡那些因为腐败堕落而被拉下马的“一把手”,不论是国企,还是其它单位,不管其落马前官位职级高低,在其地方和部门单位往往被认为是“一切得看其脸色行事”的主儿。在这些部门和单位,往往只要是“一把手”高兴的事、喜欢的事,那就只能快办、办好;只要是“一把手”认可的人、欣赏的人,那就必须提拔和重用。反之,凡是那些“一把手”不喜欢的事,再重要也不能办,凡是那些“一把手”所不欣赏的人,再有本事也不能重用。这种现象的危害是巨大的,它助长了某些人的为所欲为,使相关的制度与法规形同虚设,使国家遭受严重损失,使政府相关部门的形象遭受一定损害。
应该说,多年来,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但“万年青”案表明,如何有效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尤其是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正如在反思此案教训时江西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所说,类似问题在其它一些国有企业也不同程度存在,即少数国企领导人将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完全等同于个人对企业资产的自由支配权,由此产生的“一把手”权力失控现象亟待根治。
“搞好一个企业,一个人的能力往往不够;但要搞坏一个企业,一个人的胡作非为足够”———应该说,现实中类似的事件一再重演,类似的教训也足够深刻。这一切使我们不得不警醒:在某些部门和单位“一切得看一把手脸色行事”,决策者享有绝对的、不受任何监督的权力,是十分危险的现象。在现代法治社会下,取而代之的,只能是一切依法律行事,一切依制度办事。(工人日报评论员郭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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