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林树森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7月19日上午在贵阳闭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决定,任命林树森同志为贵州省副省长,并决定林树森副省长代理贵州省省长;会议同时通过了关于接受石秀诗辞去职务的决定。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向林树森代省长颁发了任命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主持会议。
代省长林树森在接受任命后讲话。他说,贵州是中国革命的“福地”和“圣地”,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地区,能够在这片英雄而美丽的土地上工作,我备感荣幸和自豪。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以石宗源同志为班长的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省政府一班人和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完全有信心、有决心去克服前进中遇到的困难,切实完成好组织和全省人民交给我的工作任务。
林树森说,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5年的建设,贵州已经站在一条新的起跑线上,正朝着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宏伟目标迈进。今年年初省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5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把蓝图变成现实。我们的行动,就是要始终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开放,以创新的思维来谋划工作,以发展的办法去破解难题;始终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抓住机遇、用好机遇,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跃上新台阶;始终坚定不移地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实干兴黔、实干富民,聚精会神地致力于提高全省人民的生活水平;始终坚定不移地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林树森最后说,新的岗位也是一个新的起点。我当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干净干事,全心全意为贵州人民谋幸福。希望大家支持我、监督我。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决定》的决议、关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的决议、关于《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的决议、关于《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的决议、关于《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的决议、关于批准贵州省2005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和县级人大新一届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步智信、杨序顺、刘思培、司徒桂美、徐敬原、杨光林、庹文升、姜延虎、顾庆金、黄康生,秘书长窦德银出席会议。副省长孙国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侯建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列席会议。
闭会后,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机关干部认真听取了专题法制讲座。讲座的主讲人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赵万一。他着重对中国公司法修改的基本理念和主要内容作了讲述。作者:王兵
林树森同志基本情况
林树森同志,男,汉族,1946年12月出生,广东汕头人,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8
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65年9月至1970年8月,在广东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系工民建专业学习;1970年8月至1984年8月,先后任广东省和平县纤维厂技术员,县工业局、工交办、县计委干部,县化肥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县经委干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惠州市(县级)副市长,惠阳地区经委副主任;1984年8月至1996年8月,先后任广东省惠阳地区行署副专员,惠州市(地级)副市长,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广东省计委主任、党组书记(其间: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任广东省广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1997年3月至2002年9月,任广东省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2年9月至2003年2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长;2003年2月至2003年3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2003年3月起,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树森同志是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完)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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