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受骚扰,认为警察“看看就走了”
拆迁户状告公安局“不作为”
49岁的拆迁户钱志强将武昌公安分局告上法院,称警方在自己房屋被迫拆迁过程中,未履行职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18日,此案在武昌区法院开庭。
钱志强在法庭上说,他在武昌区新河街湖滨七里9栋2单元5楼有一套47平方米的住房,于2004年8月被列入拆迁范围。去年底,他的房屋楼梯、房顶被砸、铁门被卸走。他多次打110,警察到现场“看看就走了”,他认为警察没有去制止、查处这类破坏居民财产的行为。他被迫离家。今年1月5日,他的房屋被拆迁单位拆除。他两天后报警,警方也未查处。至今,他都没和拆迁单位签定任何拆除协议。
钱向法院请求:认定武昌公安分局不作为行为违法;判令该局履行监督职责,查处毁坏房屋的违法犯罪人员。
武昌公安分局则提出:每次钱报警后,警察都赶到现场,并督促拆迁单位和钱协商解决问题,警方履行了职责。
法院18日没有当庭宣判。
据悉,此前6月,钱志强为此也将武汉市公安局告上江汉区法庭。此案目前也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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