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19日发出《关于迅速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进一步深化打击侵权盗版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加强涉案人员抓捕工作,坚决将侵权盗版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幕后策划者、为首分子、骨干分子抓捕到案。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继续深挖非法光盘生产线,深挖制作、储存、运输、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犯罪团伙,深挖盗版出版物产、供、销网络。要加大办案力度,凡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立案侦办。凡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未到案的,一律不得结案。要加快消化积案,对以往破获案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尚未归案的,一律上网追逃。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强化治安管理,提高管控能力。要进一步严格出版物市场的治安管理,查缴各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查处兜售盗版出版物的不法摊点和游商;要结合整治治安乱点等工作,加强对车站、码头、航空港等重点部位的治安检查,查缴盗版出版物,并循线深挖,摧毁运输、销售网络;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为侵权盗版活动提供制作、储运场所的房屋出租人;要严格对印刷企业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防印刷企业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从事非法出版活动,要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加快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治安管理水平。对从事侵权盗版活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涉嫌构成犯罪的印刷、复制企业,公安机关要迅速依法立案侦查,坚决追究涉案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公安部强调,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立案侦办相关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做好执法保障工作,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悉,7月19日,公安部向全国发出了“反盗版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的第一个通缉令,公开缉拿贩卖盗版光盘案犯罪嫌疑人孙雪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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