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1日宣称,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8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继续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人民银行称,2006年以来,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结构调整步伐有所加快,经济效益继续提高,总体形势良好。但当前经济运行中仍存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对外贸易顺差过大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此次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主要是为了加强流动性管理,抑制货币信贷总量过快增长,维护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
人民银行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货币信贷的平稳增长,支持扩大直接融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记者张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