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一只长臂,他就能降伏火魔;给他一座云梯,他就能救民于水火。”昨日,“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呼和浩特举行。内蒙古近900位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倾听了金春明在平凡岗位上的不平凡经历。
金春明是辽宁省本溪市消防支队消防战士。入伍11年来,他参加灭火救援战斗1500多次,抢救遇险群众65人,常年照顾孤寡老人,资助了13名贫困失学儿童,先后11次立功,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模范消防战士”、“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今年5月2日,金春明被国务院及中央军委授予“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啸天出席报告会。他要求公安民警、现役官兵、政法干警要充分认识金春明同志先进事迹的典型意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忠于祖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共和国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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