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前写日记“鼓励”自己多次抢劫被刑拘
“人生的辉煌就这么几十年,是积累经验还是积累资本,我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7月15日,21岁的刘某在第一次抢劫单身女子前,先在日记里写下“积累资本”的计划“鼓励”自己。不料,他的计划刚实施了三次,就被锦州古塔警方抓获。昨日,刘某被刑事拘留。
21岁的刘某是锦州北镇市人,2005年到一家汽车修配厂打工,他的理想是当老板。
昨日下午1时,记者在锦州古塔公安分局保安派出所内,看到了刘某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间写的日记。
刘某这样写道:“我虽然不能选择自己的家庭、出身,但是我可以用双手改变这些!”
他想和很多老板、企业家一样,“拥有自己的大房子、高档轿车、投资朝阳产业,使得手中资本不断升值”。但他没有选择脚踏实地的工作,而想到了抢劫。
他在日记中写下了近一段时间的计划:今年6月26日之前,离开自己的汽车修配厂,先寻找资金渠道;有了一定钱后,2007年3月—5月,到沈阳去“发展”。
由此,他走上了抢劫这条路。7月15日晚10时许,他在古塔区跟踪一女孩到居民楼前车棚里。
之后刘某在女孩身后用尖刀逼住她,抢走了手提包,里面有一部手机和300元现金。7月22日、23日晚,他在古塔区居民楼中尾随单身女子继续抢劫。
他计划24日、25日晚上连续抢劫,古塔区警方接到受害人报案后,24日抓获了他。刘某“以抢劫方式积累资本”的计划就此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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