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台开案,上周再次裁定维持包括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在内的三名被告的交保判决,台北地检署昨天再度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检方认为,赵建铭具有逃亡、串证之虞,与其他被告“不可同等视之”,应予羁押,而另两被告就算交保,也应增加交保金额。
台北地方法院上周四(20日)将赵建铭的交保金额由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提高至1700万元,但另两被告宽频房讯总经理游世一、前台开董事长苏德建的交保金额却维持原裁定(游1000万元、苏500万元交保)。
据报道,台北检方的抗告书指出,赵建铭等人涉及内线交易金额超过新台币1亿元,属7年以上重罪,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涉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即可羁押,与被告有无再犯之虞没有直接关联,台北地院却以赵建铭无再犯之虞交保,难昭折服。
其次,检方认为,赵建铭至今对是否涉案闪烁其词,测谎也未过,与年迈且罹患肿瘤疾病的父亲赵玉柱,以及坦承悔罪的蔡清文等被告,“不可等视同观”,且全案爆发、检调展开搜索侦办后,赵建铭还要求蔡清文出面顶罪,交保在外难保不与其他被告勾串、翻供,以求脱罪。
至于游、苏两人,检方认为,法院裁定的交保金与他们的不法所得不成比例,就算被告辩称名下资力有限,但具保人不限被告本人,法院应查实被告真实的资力是否殷实;目前交保金额与犯罪所得、被告资力有巨额落差,希望台湾“高院”撤销台北地院对三名被告的交保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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