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业到案发不到3年的时间内,蚌埠市海阔天空假日大浴场竟组织卖淫4.75万次,金额高达908.5万余元。7月26日,蚌埠市中院公开对此案进行宣判。主犯刘柱以组织卖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姚凯等其余17名被告人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至管制等刑罚。
2003年1月,刘柱租赁某集团蚌埠公司位于蚌埠市国强路南端的国华商城一、二层营业厅,注册成立个人独资的海阔天空假日大浴场。2004年11月1日,被告人张孝武出资60万元,取得浴场50%的股份,成为浴场股东。浴场自2003年7月开业后,容留卖淫人员并组织卖淫,使卖淫逐步成为浴场的主要经营业务和收入来源。至案发,浴场组织卖淫次数达4.75万余次,金额908.5万余元。刘柱聘用被告人乔长明为总经理、被告人徐靖为副总经理,负责浴场的管理。徐靖还直接管理推荐卖淫,乔长明根据刘柱要求,定期烧毁浴场手写账单,指使徐靖删除电脑贮存的账单。刘柱还分别聘用被告人周玉红、路春全、孙强、吴振远、王保玉、王荣荣、孙圆圆等负责接待、看场、推荐性服务、核算、发放卖淫人员分成等工作。根据其要求,浴场还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乔长明、周玉红还安排卖淫人员为朋友或熟人提供性服务。
法院同时查明,刘柱还非法购置枪支、贩毒毒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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