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偷来的手机充值卡抵债,既销赃,又偿还了债务,一起自诩“完美”的盗窃案,因小小的手机充值卡而被警方顺藤摸瓜揪了出来。昨天,记者从铁路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施从红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12月14日凌晨,宝山区逸仙路某号赐福烟杂店发生撬窃。经清点,店内被窃中华牌、云烟等各类高档香烟80余条,手机充值卡24张等物品,现金9980元,总价值近5万元。
由于被盗物品多为香烟、手机充值卡,警方制定了“控制销赃、以物找人”的破案方针。
很快,据联通公司反映,一张被窃的面值50元的神州行充值卡被人启用。警方从机主口中获知,涉案手机充值卡是从一家名为“万红通信店”的手机店中流出。之后,又陆续有十几张失窃的充值卡被启用。3月5日,“万红通信店”的杨经理被“请”到了铁路派出所,称充值卡是一名叫“小眼睛”的江苏人给他抵债的。
经知情人辨认,很快就锁定了“小眼睛”的真实身份。“小眼睛”真名施从红,江苏滨海县人。铁路警方迅速在上海、江苏两地同时布网,今年3月8日,“小眼睛”刚回到上海的暂住地,就被办案民警一举擒获。
“小眼睛”落网后,交代了伙同另一人到赐福烟杂店盗窃作案及销赃事实。原来,施曾向杨经理借了2000元人民币,却一直未归还。为了能还债,施从红在伙同另一个案犯盯上了赐福烟杂店,趁夜盗窃了该店。然后他将一叠手机充值卡、电话IP卡交给杨经理,暂作抵押物,待有钱时再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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