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召开医保管理工作专业会议,布置和落实医保管理重点工作。会议公布了首批医保社会监督员名单,以及医保费用信息公示办法。副市长周太彤出席会议。
据悉,上海医保改革与发展工作开展十年来,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扩大覆盖面,使更多居民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医保管理工作虽起步较晚、基础较薄弱,但以“保证医疗、减少浪费、促进发展”为目标,在较短时间内初步形成了以市、区两级医保管理部门为主体的医保管理网络,以“三基、两定、一结算”为核心的医保管理框架,以医保基金管理为重点的全过程、多方位管理方法,以及多部门参与、多方配合联动的医保管理工作格局,取得一定成效。当前,在上海市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得到有效保证,并确保了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
会议提出,上海市将进一步完善医保管理机制,重点包括: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契约化管理,落实违规责任追究;深化医保支付费用总额预算管理,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和风险分担机制;大力推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医保自律意识,营造医保诚信环境;完善医保监管机制,加大专业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快医保管理信息化建设。
周太彤要求广大医保干部应努力做到“全方位、四结合”。“全方位”,即继续保持和拓展多部门联动推进、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全方位医保管理工作格局。“四结合”,即在加强和完善医保管理中,做到监管和自律相结合,促使医疗供需双方的自我行为规范;专业管理队伍与社会监督力量相结合,实现医保管理专业化、社会化;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提高医保管理水平与效率;激励和处罚相结合,形成奖惩合理的医保管理机制,从而不断提升医保管理水平,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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