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海市召开上海市医保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布置和落实医保管理重点工作,并公布首批医保社会监督员名单,以及医保费用信息公示办法。副市长周太彤出席会议并讲话。
上海市医保改革与发展工作已经走过十年的历程。十年来,医保工作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扩大覆盖面,使更多的居民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而医保管理工作虽然起步较晚、基础较为薄弱,但在较短的时间内,以“保证医疗、减少浪费、促进发展”为目标,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市、区两级医保管理部门为主体的医保管理网络,以“三基、两定、一结算”为核心的医保管理框架,以医保基金管理为重点的全过程、多方位的管理方法,以及多部门参与、多方配合联动的医保管理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本市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确保了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
围绕“十一五”时期本市医保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及协同推进“三医联动”综合改革的要求,当前本市要进一步完善医保管理机制,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契约化管理,落实违规责任追究;深化医保支付费用总额预算管理,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和风险分担机制;大力推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医保自律意识,营造医保诚信环境;完善医保监管机制,加大专业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快医保管理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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