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8月1日电据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7月31日发布的公告,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被罢免省人大代表职务。
今年7月18日,湖南省资兴市第14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决定罢免李大伦郴州市第二届人大代表职务;7月20日,郴州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会议通过,罢免李大伦湖南省十届人大代表职务并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此前,李大伦被纪检机关“双规”,湖南省委免去了其郴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职务。现年56岁的李大伦于1999年开始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此前曾任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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