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调查部门负责侦办SOGO案的移送书出炉,近日将送交台北“地检署”。据了解,扁妻吴淑珍和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都没有被列入被告,全身而退。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市调查处在移送书中,将6人依背信罪嫌列被告,包括国票金控前董事长林华德、太流董事长李恒隆、远东集团负责人徐旭东、SOGO前董事长赖永吉、远东集团律师黄茂德、财务长李冠军。
SOGO百货在2002年间爆发经营权之争,有意者纷纷引进“后台”抢成一团。综合各方说法,当时的“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成了国票董事长林华德、太流董事长李恒隆的“后台”,林华德编造“高层要SOGO”,想要逼退寒舍董事长蔡辰洋,蔡因而直接见扁妻吴淑珍,求证官邸态度。
另一路人马,远东集团董事长徐旭东搭上林华德、李恒隆的线,为拉拢官邸关系,经由诚品董事长吴清友的介绍,也进官邸见吴淑珍,并亲自以笔记型计算机简报。
由于各方人马都抬出官邸的关系作为争取SOGO筹码,也确实直接与吴淑珍接触,吴淑珍及黄芳彦因而被指涉入。
但移送书指出,李恒隆想要拉拢黄芳彦等有力人士,提领新台币1147万元SOGO礼券作为酬谢,黄芳彦虽收受部分,但未介入经营权之争,无涉刑责。黄芳彦又以陈水扁金孙满月为由转送礼券给吴淑珍,吴不知礼券来源,也没有证据显示她介入SOGO经营权之争,所以只将她列为证人。
移送书指出,2002年7月SOGO爆发财务危机,李恒隆引进林华德成立太流成为SOGO的控股公司,林佯称银行团愿意纾困,要章家父子将股票信托给他;李另一方面又在2002年9月和徐旭东派出的黄茂德签订协约,让远东增资太流,取得SOGOO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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