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陵”炒骨灰位牟利三千万
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被处罚金3000万元
9名责任人受刑罚
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违规销售骨灰存放格位,牟利3000余万元。9名责任人被刑罚,该别墅因非法经营罪,被处罚金3000万元。
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已查明:姜瑜、孙养杰、张德友、陆鹭娜、郝凯、崔同迎、柯经伟、安金印、辛玮在经营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的过程中,违反国家“严禁炒买炒卖骨灰存放格位;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提供或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规定,于2001年12月至2005年2月间,在民政部门多次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以高价回购、高额利润回报的手段,进行或变相进行骨灰存放格位销售,非法经营额人民币3050余万元。
法院方面认为,9名被告人在经营该别墅期间,违反国家规定,以高额回报或日后升值为诱饵,非法炒买炒卖骨灰存放格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处以拘役6个月缓刑1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同时以非法经营罪对9名责任人进行判决。宣判后,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的诉讼代表人安金印和辛玮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其他被告人表示与辩护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背景
千人集资受骗
1996年,北京市民政局下发文件,批准昌平区民政局成立的十三陵天堂别墅(骨灰堂)营业。文件规定,十三陵天堂别墅必须由昌平区民政局直接领导,作为殡葬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委托或授权他人管理。
实际上,1997年初,昌平区民政局将天堂别墅委托出去,由姜瑜出任法人代表,并在北京的多个区县成立了9个骨灰格位销售点。由于公司采用提成机制,部分销售点为扩大销售量,以高回报率为诱饵盲目集资,导致到还款期后,公司在支付了800多万元后,无法继续还款。据了解,受骗者共涉及1000多人,每人的投资额在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该别墅一共有3000多万元需要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