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上名校承诺
购房者趋之若鹜
2004年9月19日,由思达置业投资开发的地产项目“思达·大河春天”隆重开盘。此前,思达置业关于“住名宅,上名校”的广告宣传已在省市各级各类媒体全面铺开,吸引了众多购房者注意。
当时,包括“思达·大河春天”在内的郑州北区,大盘云集,人口众多,但是优质中小学校稀缺,上学难成了北区居民心中的痛。正是看准了这一商机,思达置业在规划“思达·大河春天”之初,即与省实验中学、省实验幼儿园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建立了战略联盟,并斥巨资打造了省实验中学外国语小学、省实验幼儿园分园等带“金字招牌”的名校。
按照思达方面的承诺,购房者只要购买了他们的房子,其子女不仅可以直接就读这两所名校,而且还可升入省实验中学初中部、优先升入省实验中学高中部,构筑0~18岁的全程优质教育体系。思达方面的这种承诺,在当时名校稀缺的郑州北区,无疑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思达·大河春天”一期房源很快基本售罄。据有关调查,不少购房者是因“住名宅,上名校”这一广告语而认识了“思达·大河春天”。
而在记者采访中,不少购房者坦承,他们高价购房,完全是冲着这两所名校来的,为的是让子女能享受到省重点中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将来出人头地。
在这种情形下,思达置业方“住名宅,上名校”的承诺即便发生哪怕一丁点的风吹草动,也会使业主们难以承受。
一纸变更办学协议
引发业主心理地震
2005年6月15日,新学年开学在即,思达置业与河南省实验中学双方负责人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书,对即将开始招生的两所名校相关事宜进行了安排。
该协议“办学框架”载明,新成立的“河南省实验中学外国语分校小学部”总投资额为5840万元,计划建成6个年级共计36个教学班,每班36~40人,当年招生,秋季开学,师资、课程设置及管理方法完全依照实验中学方执行,保证“名校”教学质量。
按照该协议,河南省实验中学以无形资产和教育教学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入股,占有学校的51%股权。作为控股方,河南省实验中学必须确保该小学教育高质量运行。双方约定的思达置业方面的一个核心权利是,“大河春天”业主的直系子女可以在该小学就读,河南省实验中学应为他们提供就读河南省实验中学分校初中的机会,并按河南省实验中学初中毕业生待遇入读河南省实验中学高中部。双方约定合作期限50年。此外,合同约定,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实施,双方应协商解决。
可协议执行不到一年,突然发生了变化。
2006年3月19日,双方签订合作办学变更协议书。结果,以往的“河南省实验中学外国语分校小学部”名称变更为“河南省实验中学思达外国语小学”,办学性质由“公办民助”变为民办性质,思达方由参股方变更为控股方,持股70%。对业主子女们的就读及升学权利,该变更合同仍然给予了确认。
也正是这份变更办学协议书,前不久开始在广大业主中传开后,立刻引发了一场业主依照合同争取受教育权的斗争。业主们不满的一个焦点问题是,思达置业方不应该隐瞒他们而与第三方签订如此变更办学协议,且长期不予告知。
按照业主们的说法,学校性质变更后,思达置业的承诺将难以实现。对此,即使思达置业的执行总裁出面拍着胸口表示“时间会证明一切”,但业主们仍不予信任。
伴随着严重的“信任危机”,双方连日来发生了冲突,虽然也进行了多轮谈判,但都无果而终。
一场教育纠纷背后
名校办分校在规范
一段时期以来,本市不少中小学纷纷创办分校,或采用与企业等单位联合办学方式,引发了诸如收费、师资、升学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关注。
在今年3月11日市教育局召开的加强师德建设和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宣称,2006年规范办学的首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整顿公办中小学校办分校的不规范问题,要求各分校必须做到“四独立”(独立财务核算、独立法人、独立校园、独立教师队伍)。对顶风违纪、整顿不到位的个别学校,教育部门将一律不下达招生计划,一律不准进行招生。此举使得在社会上颇受争议的分校、校中校问题有望得以缓解,而此前,省教育厅也下文要求清理“校中校”,民办公助学校做到“四独立”。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有些名校参办民办学校,校长同时兼任“分校”法人代表;有的“分校”名义上校舍、办学是独立的,但实际上是“对外两张皮,对内一盘棋”。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公私不分,产权关系模糊,体制运营混乱,不仅容易滋生教育腐败,而且会埋下发展隐患。
郑大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专业一教师受访时指出,这些“校中校”、“名校办分校”问题增多,使得政府不得不出台规定进行规范,而思达置业与省实验中学联合办学产生的一些问题,“正好撞到了枪口上”,办学性质的变更只是这场规范与治理大潮中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