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老板
“我只是扔皮带给他看,没有打人”
在石井派出所内,等待作笔录的韩国老板姜先生一直坐在花坛边抽烟。因为他只会简单的汉语会话,为了沟通的准确,记者通过韩国老板的翻译与之进行了交谈。
信息时报:“你和周刚因为什么产生了争执?”
韩国老板(通过翻译口述):“产品质量出了问题,他作为主管有责任,却将责任推给下属”。
信息时报:“你是用皮带扣打了周刚吗?”
韩国老板:“我只是将不合格的皮带扔给他看,没有打人。”
信息时报:“这件事你打算怎样解决呢?”
韩国老板:“可以赔医药费和其他的一些补偿,但对方提出的条件我不能接受,拒绝协调。”
信息时报:“听说之前也发生过你发脾气打工人的事情,是这样吗?”
韩国老板:“没有,之前没有打过任何人。
韩国老板愿赔八千元
事发当时,一名熊姓业务员正在经理室隔壁房间。据他讲,他听到隔壁传来周刚的一声喊叫,于是跑出来看发生什么事情了。“于小姐把周刚拉出来,他满脸都是血,血不停地流,滴到衣服还有地上”,熊某马上叫司机将周刚拉到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看急诊。
昨日,派出所方面希望双方能够协调解决此事。周刚的朋友也帮着咨询了律师,“厂子没有注册,又没签劳动合同,老板跑了怎么办”,周刚说他其实也想协调解决此事。
韩国老板提出愿意赔偿几千元,但周刚说他要等眼部检查结果出来再说,并提出八万元的赔偿数额,“生气说的而已,但对方只赔几千元的话,我就不同意协调”。周刚说。截至记者发稿前,韩国老板将赔偿数额定在八千元,周刚说,他在考虑。
医院病历簿实录:
被打伤致左眼部分疼痛,出血半小时不止,伴光晕。左眼下脸内侧有两条斜形伤口,长2cm~2.5cm,深0.5cm。出血导致眼部疼痛,左眼视力模糊,需要眼部拍片进一步检查,伤口愈合后会有疤痕形成。
编辑点评 谁给了老板打人的权利
仅仅因为对不合格货物样品的出错原由表示了一下异议,毫无准备的周刚就被韩国老板用皮带抽伤脸颊,这种暴力式的工作方式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即便老板事后辩称“不是打而是扔”,但医院出示的病历簿已清楚地表明了事实。
据称,这位韩国老板脾气不好,此前厂里曾经多次发生过打伤员工事件。照此看来,如果不是周刚这次伤的严重,恐怕老板的打人会一直持续而不为人知,而弱势的员工也会一直默默地忍受老板的打骂。
究竟是谁给了这位韩国老板恣意打骂员工的权利?当然不是法律。我国的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侵犯,这其中自然包括身体。
其实,正是我们员工长期以来恶劣的工作环境、工会弱势的维权能力,或许还有对外国老板的特权默许,才给了这位韩国老板长期打骂员工的习惯。周刚伤后最担心的是怕老板“走佬”,而不是想着如何维权,实际上也反映了员工维权意识的冷漠和维权生态的可怜。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打伤人的韩国老板却态度强硬,拒绝协调。真想知道,假如这位韩国老板在韩国本土用皮带打伤员工,会受到怎么样的惩罚。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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