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本市公园、大型绿地等用水必须采用节水型灌溉设施;公共场所、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必须安装节水型器具;市政道路冲洗采用高压低流量设备;文体场馆、各类学校等主要公共场所要普及非接触式节水型器具。昨天,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本市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加强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节水要求和目标。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介绍说,上海地处长江和太湖流域下游的平原三角洲河网地区,虽然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但由于种种原因,水污染较为严重,城市供水水源地也受到一定程度污染的影响。因此,上海是“水质型”缺水城市。
新公布的《实施意见》明确把节约用水作为贯穿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坚持“开源节流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及宣传等手段和措施,不断提高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本市的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105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2.4%(不含火电),污水处理率达到80%等。本市公园、大型绿地等用水必须采用节水型灌溉设施,节水型器具将被大力推广,公共场所和机关、事业单位水龙头流量控制在9升/分以下。同时,新建住宅内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并将完成中心城区60万套老式便器水箱的节水改造。
此外,本市还将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在调节供求平衡、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节水减污、发展循环经济中的杠杆作用。
昨天,上海市水务局副局长沈依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要求,为了促进节约用水,有必要对水价进行适当调整。目前,本市今年的水价调整工作正在研究中,合理的水价将会对节约用水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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